一、背景依據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繳費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醫療保險制度。
三、主要內容
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1個百分點,由現行的10.8%調整至9.8%;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四、涉及範圍
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
一、背景依據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繳費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醫療保險制度。
三、主要內容
自2021年1月起,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低1個百分點,由現行的10.8%調整至9.8%;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四、涉及範圍
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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