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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企業國有股權10%將劃轉充實社保基金

日期:2020-12-08 17:17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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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北京市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12月8日在首都之窗公佈。本市將通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建立國有資本劃轉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逐步彌補相結合的運作機制。北京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均納入劃轉範圍,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2020年底前劃轉工作基本完成。

  需要劃轉的國有資本對象有哪些?方案中提到,納入劃轉範圍的企業,對其由國家直接出資形成的國有資本實施劃轉。具體來説,企業集團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直接劃轉企業集團股權;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抓緊推進改革,改制後按要求劃轉企業集團股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或具有持股平臺性質的企業可直接劃轉自身的國有股權,也可劃轉所屬一級子公司國有股權。

  劃轉比例統一為納入劃轉範圍企業國有股權的10%。國有股權劃轉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最後一日作為劃轉基準日。本市劃轉的企業國有股權統一由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作為承接主體集中持有。市財政局委託一傢具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功能的公司(以下簡稱委託管理公司)專戶管理。各區不再單獨設立承接主體。

  如果劃轉對象涉及多個國有股東的,須分別劃轉各國有股東所持國有股權的10%,並由第一大股東牽頭實施。原則上多個國有股東中持股比例最大者為第一大股東,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相同的,由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國有股東牽頭實施劃轉。

  劃轉國有資本的管理也有詳細規定。其股權分紅和運作收益,由市財政局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國有資本收益狀況,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不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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