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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名下多車如何處理?可向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轉移登記

日期:2020-12-07 10:12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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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起,新修訂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將正式實施。其中,“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成為焦點之一。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解讀政策時指出,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車輛,受讓方無需擁有指標。

  近年來,對於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嚴重“背戶”行為,公安部門多次開展專項行動,通過依法撤銷車輛登記等措施進行治理。對於利用一人名下多車非法租售指標、通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的行為,指標調控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管和司法部門加強打擊,一經查實將收回指標,已經購置車輛的,將納入黑名單不予辦理更新指標。

  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策提出限制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小客車指標作為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應當確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而車輛作為個人財産,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需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按照現有政策,非營運車輛沒有強制報廢年限。

  為方便其家庭成員擁車用車,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文件。同時,接受轉移登記車輛的家庭成員非必須有駕照。

  需要注意的是,向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轉移登記多餘車輛時,配偶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親屬關係存續期滿一年的條件。

  個人名下有2輛及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2021年起可以通過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網站線上提出申請,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申請時段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申請後,經公安、民政等部門審核通過,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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