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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增設正高級職稱 教案教材、發明專利等可作評價條件

日期:2020-11-11 09:08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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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11月10日聯合發佈《北京市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在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啟動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在健全制度體系、完善分類評價標準、暢通晉陞渠道、創新評價機制等方面進行了安排。

  “實施辦法”明確,將原來實行的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稱系列和中小學教師系列職業高中教師職稱統一併入新設置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系列。同時,打破中職教師職業發展“天花板”,增設正高級職稱,名稱分別為正高級講師和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實施辦法”將中職教師分為文化課、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兩類,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按照“幹什麼、評什麼”,分層、分類制定評價標準條件。對於文化課、專業課教師,重點評價其在教學改革、教學研究、教育教學管理、技能比賽組織、指導學生參賽成績等教書育人方面的工作實績;對於實習指導教師,重點評價其在實踐教學、實驗實習課程教改、校企合作和工學結合教改、實驗實訓室建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指導學生參賽成績等方面的工作實績。在職稱評審時,區別不同情況,教師可將教案教材、教研報告、調研報告、培訓服務案例報告、發明專利、教研教改論文、行業標準、指導競賽成績等作為評價條件。

  “實施辦法”明確,本市將建立業績突出教師評價綠色通道。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獎的教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獲得省部級及以上表彰的勞動模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教學能力比賽獎的教師,可優先晉陞上一級職稱層級。對於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既承擔文化課、專業課教學任務,又承擔實習教學任務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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