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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印發《指導意見》 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日期:2020-11-10 08:48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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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針對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依申請辦理的行政事項,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創新政府服務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意見》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高效便民、協同推進、風險可控的基本原則,以行政機關清楚告知、企業和群眾誠信守諾為重點,推動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各負其責、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從制度層面進一步解決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

  《意見》確定了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的主要任務。一是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二是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範圍。三是確定告知承諾制的適用對象。四是規範告知承諾制工作流程。五是加強事中事後核查。六是加強信用監管。七是強化風險防範措施。

  《意見》強調,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工作的領導,抓好組織實施。要組織開展告知承諾制學習培訓,加強業務交流,加強對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的宣傳。要加強督促檢查,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建立督察情況通報制度,建立健全改革容錯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司法部、國務院審改辦要分別加強對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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