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月6日發佈《北京市工程技術系列(人工智慧)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試行辦法》,新增設人工智慧專業職稱。在職稱評價過程中採用“代表作”評審,讓人才從“論文單選”到“成果多選”,真正讓人才“幹什麼、評什麼”。本市首次人工智慧專業職稱評價工作將於2021年初啟動。
此次開設人工智慧職稱專業,納入工程技術系列,並設置正高、副高、中級、初級四個層級。
申報人分為人工智慧研究和人工智慧應用兩類,除申報職稱所需要的基本條件外,按照“幹什麼、評什麼”,分別制定兩類人員的業績條件。以申報正高級職稱為例,從事人工智慧研究的申報人,應具有很強的研究能力:主持省部級及以上人工智慧領域研究項目、課題;或制定國家、省市或行業人工智慧領域發展規劃、重大戰略決策等相關政策、標準、規範;或發表的研究成果,推動了人工智慧專業發展,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從事人工智慧應用的申報人,應具備很強的生産、技術管理實踐能力:在技術革新、引進和推廣新技術等方面實現重大突破;或研製開發高難度、較複雜的人工智慧領域新産品、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産;或完成本單位人工智慧工程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在項目管理、科研開發、技術推廣應用等工作中成效顯著,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除此之外,本市還為業績突出人才制定了破格申報條件。申報人員只要滿足破格條件之一,就可以不受學歷、資歷、次級職稱等限制,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
人工智慧專業職稱評價工作打破“唯論文”桎梏,全面推行代表作評審制度,申報人員可自主選擇發明專利、技術報告、研究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專業論文、專著編著等最能體現自己能力水準的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