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健全符合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並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制定本地區的具體改革政策。
二、目標任務
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及我市《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京辦發〔2018〕4號),結合本市實際,通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與人才培養使用相銜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公共服務等措施,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分類評價為核心,以激發工程技術人才創新活力為目的,形成我市設置合理、覆蓋全面、評價科學、管理規範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工程技術人才隊伍,為推進技術發展進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撐。
三、主要內容
(一)健全制度體系。一是完善職稱層級,各級別名稱分別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和正高級工程師;二是動態調整職稱專業目錄。圍繞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聚焦新技術、新能源、新基建、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新産品、科技服務等領域,動態調整專業目錄,持續滿足高精尖産業等領域人才的評價需求。
(二)完善分類評價標準。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實行弄虛作假“一票否決制”,並記入職稱評價誠信檔案。二是實行體現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特點的評價標準,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職責為基礎,制定了《北京市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三是實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主選擇專利成果、技術報告、設計文件、技術標準、行業工法、技術轉移轉化服務合同、專業論文等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三)暢通晉陞渠道。一是完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職稱申報綠色渠道,對取得關鍵核心技術突破、解決“卡脖子”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做出重大貢獻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按規定申報正高級工程師直通車評審或者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二是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搭建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成長立交橋,支援符合條件的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其中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負責人,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及以上名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三是實現工程技術領域職業資格與職稱全部對應,減少重復評價。
(四)完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一是推行社會化職稱評價,堅持“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督”的評價機制。二是優化評價服務機制。通過採用考試、評審、面試答辯、業績展示、認定等多種評價方式,不斷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三是加強評審委員會建設,依託行業主管部門、專業人才評價機構或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承擔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嚴格評審專家管理,建立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四是加強評審監督,堅持職稱評審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申報條件、評價標準、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
(五)明確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工程技術人才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相關評審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開展日常評價工作等。
四、涉及範圍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五、執行標準
政策自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