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市人力社保局解讀《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

日期:2020-07-21 17:00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分享:
列印
字號:        

  新版政策保持了連續性穩定性,更加突出面向普通勞動者的政策導向,堵塞了漏洞,更加突出公平公正、科學精細。

  一、制定依據

  積分落戶政策是推動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鎮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試行以來,已有1.2萬餘名申請人取得了落戶資格。2019年12月31日政策試行期結束,為做好新舊政策銜接,5月13日至6月12日,本市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逐條研究分析的基礎上,認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經市政府同意,於2020年7月16日發佈實施。

  二、主要內容

  《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共五章十九條,分為“總則”“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指標解釋”“失信責任”“附則”,對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本政策在試行政策基礎上主要修訂了以下6項指標。具體包括:

  教育背景指標增加了對只取得學歷或學位人員可積分的內容,明確了就學期間社保及居住分值扣減規則,進一步體現就學、就業起點公平。職住區域指標將計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調整為2018年1月1日,與試行政策實施時間一致,明確2018年1月1日後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並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後在該自有住所落戶的予以積分,強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佈局調整的導向。創新創業指標精簡了關於申請人任職年限、工資收入等加分內容,同時考慮城市發展需求,對獲得一定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持股人員予以加分。此外,優化了創新創業指標中部分獎項內容,擴大了職業技能競賽獲獎人員加分範圍。納稅指標精簡了申請人在京投資企業按照出資比例納稅可獲加分的內容,同時進一步倡導持續穩定納稅的政策導向,並考慮申請人年度納稅額度存在一定波動的實際情況,調整為申請人近三年連續納稅,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在45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含不滿一歲)少加4分。同時,明確了涉稅違法行為、守法記錄指標行政拘留處罰的扣分時限均為“近5年”,避免一旦違法、終身受罰。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