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農業技術人員是農業農村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力量。為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精神,激發農業技術人員創新創造活力,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農業技術人員隊伍,結合本市實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制定了《北京市深化農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二、目標任務
遵循農業技術人員成長規律,建立符合農業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以科學、分類評價為核心,以激發農業技術人員服務“三農”、服務基層的積極性、創造性為目的,支援農業技術人員將論文寫在京郊大地上、把成果用在“三農”建設中,為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人才支撐。
三、主要內容
(一)健全制度體系。一是增設農業技術正高級職稱,規範各級別名稱,從初級到高級分別為農業技術員、助理農藝師(助理畜牧師、助理獸醫師)、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正高級農藝師(正高級畜牧師、正高級獸醫師)。二是保留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作為正高級職稱,面向在鄉鎮及以下農業農村一線從事各類技術推廣、農業生産、農業服務、農民培訓等工作的人才進行評價。三是調整職稱專業目錄,按照農業農村事業發展目標,設置農學、園藝、植物保護、土壤肥料、畜牧、獸醫、水産、農機推廣、農業環境、農業資訊技術、農産品貯藏加工技術等10余個評價專業,並根據需要動態調整。
(二)完善分類評價標準。一是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實行弄虛作假“一票否決制”,並記入職稱評價誠信檔案。二是實行體現農業技術人才職業特點的評價標準,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職責為基礎,制定了《北京市農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三是實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主選擇獲獎成果、標準規範、種植(養殖)技術報告、專利成果、研究報告、農民培訓教材教案、論文著作等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三)暢通晉陞渠道。一是完善高層次農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綠色渠道,對在農業高品質發展、農民增收、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重大災害處置及農村改革各項事業中做出重大貢獻或急需緊缺的農業技術人員,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條件限制,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二是建立新型農業人才職稱評價渠道,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機構中的農業技術人員,以及返鄉下鄉從事高效設施農業、迴圈農業、有機農業、現代種業、休閒農業、林下産業、農村電商等農業人才,均可申報農業系列職稱評審。
(四)完善評價機制和服務體系。一是實行“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社會化職稱評價。二是優化評價服務機制,通過採用業績展示、面試答辯、考試、評審、認定等多種評價方式,不斷提高職稱評價的針對性和科學性。三是加強評審委員會建設,積極吸納涉農院校、科研推廣機構、檢測評估認證機構、農業企業的專家以及活躍在農業農村基層一線的技術人才組建評委會,建立評審專家動態調整考核機制,確保職稱評審公平、公正。四是強化評審監督,堅持職稱評審回避制度、公示制度、結果驗收和備案制度,加強對申報條件、評價標準、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
(五)明確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技術人才職稱政策制定、制度建設、協調落實、監督檢查和工作評估;相關評審機構負責落實職稱改革政策,組織開展日常評價工作等。
四、涉及範圍
適用於在本市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農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執行標準
自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