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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意見》 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城鄉分配格局

日期:2020-09-24 08:44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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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優先支援鄉村振興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取之於農、主要用之於城,有力推動了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但直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偏低,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援作用發揮不夠。

  《意見》強調,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取之於農、主要用之於農”的要求,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城鄉分配格局,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集中支援鄉村振興重點任務,加快補上“三農”發展短板,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要求,從“十四五”第一年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到“十四五”期末,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核算,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北京、上海等土地出讓收入高、農業農村投入需求小的少數地區,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具體比例。中央將根據實際支出情況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是否達到要求,具體考核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意見》要求,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加強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2020年年底前制定具體措施並報中央農辦,由中央農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備案。把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提高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情況納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作為中央一號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督查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土地出讓相關政策落實及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審計監督,適時開展土地出讓收入專項審計。建立全國統一的土地出讓收支資訊平臺,實現收支實時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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