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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亂倒建築垃圾最高罰100萬

日期:2020-08-10 08:15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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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建築垃圾處置管理規定》近日在首都之窗網站上公佈,新規明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將分別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200元以下罰款。新規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規中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不得將建築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混合,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建築垃圾運輸、消納等活動。

  具體來説,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産生的建築垃圾,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單獨堆放,並承擔處置費用。責任人應當對居民裝飾裝修房屋産生的建築垃圾制定治理方案,並按照隨産隨清的原則及時清運建築垃圾;確因客觀條件不能對建築垃圾隨産隨清的,應當設置建築垃圾臨時貯存點,採取措施防止揚塵污染,並做到每5日內至少清運一次。

  實行建築垃圾運輸電子運單制度。建築垃圾運輸服務單位運輸建築垃圾,一輛車對應一份電子運單,如實記錄建築垃圾的種類、數量和流向等情況。

  新規中明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築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對産生建築垃圾的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將建築垃圾與其他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混合的也將受罰。

  執法機關還會將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的情況共用到本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本市將探索建立建築垃圾處置內部舉報人制度,鼓勵行業內部人員舉報嚴重違反建築垃圾管理的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對查證屬實的,執法機關應當加大對內部舉報人的獎勵力度,並對其實行嚴格保護。同時,也鼓勵社會公眾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對違反建築垃圾管理的行為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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