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疫情防控期間 符合條件患者可適當增開藥量

日期:2020-07-10 08:39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列印
字號:        

  疫情防控期間,患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且病情穩定需長期服用同一類藥物的患者,在保障用藥安全條件下,可開具不超過12周的長期處方。7月8日,市衛生健康委和市醫保局聯合就進一步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期間門診開藥工作下發通知,要求醫療機構要加強對使用長期處方患者的用藥教育,患者在用藥過程中如果出現不適及時就診。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