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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車市 國六排放標準延遲實施

日期:2020-04-30 08:34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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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個部門聯合對外發佈《關於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國六排放標准將延遲實施,新能源購置補貼政策也延至2022年底。

  通知明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並平緩2020年至2022年補貼退坡力度和節奏,加快補貼資金清算速度;調整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輕型汽車(總品質不超過3.5噸)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限值生産過渡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2020年7月1日前生産、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目前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銷售和註冊登記。未經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實施國家確定的汽車排放標準。

  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方面,支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提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中央財政統籌車輛購置稅等現有資金渠道,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支援引導重點地區完成淘汰100萬輛的目標任務。有關重點地區要認真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儘快研究出臺淘汰報廢老舊柴油貨車經濟補償措施。

  暢通二手車流通交易方面,優化車輛交易登記等制度,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年底,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按銷售額的0.5%徵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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