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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解讀《北京市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日期:2020-02-10 15:55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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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印發了《北京市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旨在規範北京市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完善公路養護市場管理體系,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招標投標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水準。

  一、編制背景和必要性

  一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減環節、減時限、減成本”和“增強公開透明度和擴大市場開放度”等優化營商環境系列工作要求,結合公路養護工程管理實際,按照招標項目全覆蓋、過程管理全覆蓋、行業監管全覆蓋的原則,從消除招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公路養護市場管理體系,規範招標投標行為。

  二是適應新形勢的需要。2016年2月1日施行,《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24號部令),強調了“擇優導向”、“加強信用評價結果在招標投標中的應用”和“堅持信息公開”、“電子化”、“統一進入平臺”。2018年1月1日施行《招標公告和公示資訊發佈管理規定》(京發改規〔2018〕1號)規定了統一平臺和發佈要求。2018年6月1日施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6號令)規定了限額。這給我們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時結合實現招標投標全過程電子化的新形式,修訂完善我市公路養護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

  二、編制原則和依據

  編制過程中遵循“合法性”、“一致性”、“精簡性”、“適用性”、“前瞻性”原則,以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為依據,充分考慮了“簡政放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等改革思路。

  三、編制過程及意見徵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對相關單位和部門進行了充分調研後,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初稿,在多方徵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形成現稿。

  四、重點內容和創新

  《規定》共六章52條。圍繞着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規範了招標人、投標人、監督人、代理機構等相關人的行為,明確交易平臺電子化、信用建設、監督體系建設等內容,提出招標投標工作,遵循“減成本、減環節、減時限”原則,增加市場開放度和公開透明度,實現市場開放最大化、招標投標電子化、投標成本最低化、流程環節簡捷化、投訴處理程式化。重點創新內容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提高市場開放度。一是強調公開招標是公路養護工程政府採購確定實施單位的默認方式;二是規定對工程規模較小、技術含量較低的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投標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可適當降低個人業績要求;三是明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具體要求。

  (二)提高公開透明度。一是明確招標公告、公示等相關資訊均應按照規定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同步公開;二是規定了首次發佈招標公告前10日提前發佈招標計劃公告,潛在投標人投標準備時間更加充裕;三是強調信息公開,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對招標文件澄清、中標結果、未中標原因、合同主要內容以及投訴處理結果等實行全公開。

  (三)明確工作流程。一是明確電子化招標投標的工作流程,構建了從招標公告、獲取招標文件、投標、投標擔保、專家抽取、開標評標、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環節的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程式;二是規定招標平臺,要求公路養護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全部納入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統一管理;三是細化了對投標人的報價是否為異常低價的認定標準及處理程式。

  (四)減輕企業成本。一是明確保證金提交類型、形式、標準及返還時限要求,推行銀行保函制度,由企業自主選擇支付提交方式;二是招標文件、招標圖紙全部免費公開;三是推行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線上提交,異議投訴線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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