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企業靈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在2020年2月9日24時前,本市行政區域內疫情防控必需(藥品、防護用品以及醫療器械生産、運輸、銷售等行業)、保障城市運作必需(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市政、市內公共交通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産和供應、物流配送、物業等行業)、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應當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
對確因工作需要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正常到單位上班的職工,各企業應當對其加強體溫檢測和健康防護,及時報告相關資訊,做到防護工作全員覆蓋。
通知強調,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