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1月29日發佈《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要求全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早於2月9日(正月十六)24點復工或新開工,並要求必須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
通知指出,全市各相關項目應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復工或新開工,涉及國家級、市級重大工程和涉及保障城市運作必需以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項目,經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可提前復工或新開工,同時必須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施工單位應嚴格做到“五個必須”,即:必須嚴格執行京政發〔2020〕2號和京政辦發〔2020〕4號的各項規定;必須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落實《北京市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必須將施工現場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各區、街道(鄉鎮)和社區監管,服從屬地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調度,統一監管;必須將出現發熱、乏力、幹咳等症狀的人員,馬上送到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報告屬地街道(鄉鎮)、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此外,施工單位還應按照要求加強勞務人員管理:疫情防控期間,優先選取經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評估確定非重點地區勞務人員;不準私招亂雇使用零散工和無健康資訊的勞務人員;招用勞務人員時,應在當地進行體溫檢查並填寫個人健康資訊,勞務人員到京後,須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接受14日的封閉監督性醫學觀察;勞務人員應採取專車或包車方式運送。
為保證施工勞務人員身體健康,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提出詳細措施:一是各項目施工現場要配備體溫檢測儀和防疫防護用品,設立專職衛生員,對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每日不少於兩次的體溫測量並做好記錄;二是嚴格落實施工區、生活區環境消毒制度,加大消毒和通風頻次;三是要求從業人員作業過程中佩戴口罩;四是加強對勞務人員的健康體檢和個人防護培訓,並建立健康檔案。
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將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檢查指導,對工作不落實、管控不到位的單位和人員要嚴肅問責。此外,全市住建系統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日報告制度,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應急防疫事件,要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報告,對出現瞞報、誤報和遲報的要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