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將實施 街道賦權清單明年出臺 賦權街道讓“看得見的管得了”
《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0年1月1日實施。未來,全市152個街道辦事處該幹什麼、“接訴即辦”如何更好開展、老百姓將享受到什麼實惠,《條例》裏都予以明確。據悉,街道賦權清單目前正在制定,將在2020年出臺,進一步明確街道權責。
幹什麼怎麼幹 清單説了算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是以前形容街道承載太多職責的尷尬情景。近年來,隨著街道工作的不斷梳理,街道辦事處到底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怎麼幹,都越發明確。此次《條例》更是明確了街道的七項職權和七項職責。同時,本市將建立街道辦職責清單制度並由市政府公佈。區政府可以結合本區實際細化職責清單。未經市、區政府批准,街道辦不承擔市、區政府工作部門下達的其他職責。
據悉,街道賦權清單目前正在制定,將在2020年出臺,進一步明確街道權責。
中央黨校教授楊偉東表示,北京市也正在探索街道辦事處的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方式。“要讓街道發揮穿針引線的作用。對街道的職責定位非常重要。”他指出,街道既要有相應責任擔當,又要避免使其超負荷運作。此次,《條例》為街道定位三大功能“公共服務、城市管理、社會治理”,能做什麼、怎麼運作,一目了然。
組織協調 街道有了“指揮棒”
楊偉東表示,該《條例》在全國範圍內具有首創意義,將創新機制體制通過地方性法規固化,成為創建共建共治共用的重要渠道。
《條例》創新地賦予了街道以前沒有的行政執法和組織協調職能。《條例》規定,街道要“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等,圍繞群眾訴求、重點工作、綜合執法、應急處置等反映集中、難以解決的事項,共同做好轄區服務管理工作”。《條例》還明確指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及有關單位應當接受街道辦事處的統籌協調、指揮調度”。
楊偉東解釋,這樣一來,在黨建引領“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中,不僅加強了街道辦事處的“統合平臺”作用,更是給了街道“指揮棒”,匯聚各種力量解決問題。
賦權街道,也避免了老百姓反映的問題被“踢皮球”的情況。《條例》裏明確了處理居民訴求的4種情況。
屬於職責範圍內能夠直接辦理的,應按照時限要求辦理;對於涉及多部門協同解決的事項,應當協調有關部門或者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辦理;對於屬於有關部門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向有關部門移送;對於責任主體不明確的或經協調仍無法解決的,應向區政府報告或者按相關程式辦理,且均需“快速響應”。
市委社會工委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處長楊寶山介紹,以往基層反映比較多的問題就是,很多問題不知道找誰,現在通過立法清晰權責,既合理分解問題,也讓反映問題的市民不再一趟趟地跑。
綜合行政執法權 讓“看得見的管得了”
《條例》還規定,“街道辦事處依法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活動”。楊偉東認為,這項賦權解決了以前“管得了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管不了”的問題,現在,“看得見的管得了”。
他解釋,街道是關注基層生活的眼睛,以前街道發現了問題,比如停車、社區環境衛生、背街小巷整治、垃圾清理等問題,要通知相關執法部門前來解決,“我看到報告給你,你再派人來”,有時候問題還不是一個部門能解決,需要再通知其他部門。這一來一往,就會出現執法力量不能及時到位的問題。
接訴即辦,突出的是辦事的“即時性”。今後隨著協調機制和運作機制更加順暢,可以真正實現“即辦”,有利於問題快速有效解決。
《條例》出臺後,執法力量要下沉,賦予基層綜合執法權,街道可以及時開展行政執法,使社區治理更加精細化、精準化。
同時,楊偉東也指出,街道權力大了,如何保證合規有效的規範運作,也是今後需要關注的問題。他認為,基層應發揮新機制的作用,加大公眾、社區、居民的參與,既讓社區居民參與共治,集思廣益,也可在其中起到監督作用。
公共服務全覆蓋 也需要大夥兒共同參與
《條例》出臺,對居民的生活會有什麼影響?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指出,《條例》處處體現“以人民為中心”。按照《條例》發展,未來北京市將建成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公共服務的全覆蓋。
《條例》裏指出,要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王振耀解釋,《條例》出臺從條塊結合上,對街道和社區銜接開展公共服務提出了創造性的理念,真正讓各部門的公共服務政策落地生根。以往各部門的公共服務內容距離真正落實到街道、社區,往往還存在一定差距。《條例》出臺後,專門增加了一章“公共服務”內容,從14條到22條,都對街道的公共服務職能提出了明確要求,打破壁壘,讓公共服務直接惠及到每一個居民。
“社區減負不能減老百姓的需求,今後基層的公共服務量會增加。”王振耀表示,《條例》全文每一條其實都在説如何更好地為民辦事,既明確了街道辦事處為居民服務的方式、需接受承擔的業務等,也對為民服務提出了更高要求。
王振耀也提出,開展公共服務,同樣也需要居民的主動參與,比如居民可以作為志願者回歸社區,到居委會報到,真正熟悉家門口的事,共同推進社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