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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起居民管道用氣價格微降 非居民供熱每平方米漲3元

日期:2019-11-08 09:32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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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15日起居民管道用氣價格微降 非居民供熱每平方米漲3元

  11月7日,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對外發佈消息,因上游供氣價格調整,經市政府同意,11月15日起,北京市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非居民供熱價格相應調整。具體來看,老百姓廚房做飯用的管道天然氣價格下降了0.0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氣價格上浮,也帶來非居民供熱價格每平方米上調3元。

  居民管道氣價降兩分錢

  按照國家天然氣價格改革有關規定和國內天然氣供需形勢,2019年冬採暖季(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間,中石油上浮了供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

  市發展改革委方面披露,根據上游供氣價格變動情況,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執行採暖季季節性價格,在現行基礎上上浮0.26元/立方米;自2020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按照國家降低本市天然氣門站價格的水準,在現行基礎上下調0.02元/立方米。

  更多老百姓關心的居民用氣價格則將下調,這主要會給老百姓做飯使用的管道天然氣價格帶來變化。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因增值稅稅率調整,降低本市天然氣門站價格0.02元/立方米。按照本市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自2019年11月15日起,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相應下調0.02元/立方米。

  居民供熱價格不變

  天然氣價格的調整,也將帶來供熱價格的相應調整。據介紹,受本市非居民天然氣價格變動情況及本市供熱企業供熱成本變動情況影響,2019年冬採暖季起本市非居民供熱價格也作出了相應的調整,而像集中供暖這樣的居民供熱價格則沒有發生變化。

  非居民供熱價格的收費計算方式有按面積收費和按熱計量收費兩種,其中按面積收費的,每建築平方米統一上調3元,城六區、郊區非居民供熱價格分別由現行的每建築平方米42元和40元調整為45元和43元。

  按熱計量收費的,計量熱價每千瓦時統一上調0.11元,城六區、郊區非居民計量熱價分別由現行的每千瓦時0.25元和0.22元調整為0.36元和0.33元,基本熱價仍保持每建築平方米18元不變。

  部分建築暖氣費下調

  此次調價還將供熱超高加價水準大幅降低。“為了回應社會關切,減輕部分超高建築用戶熱費負擔,本市對供熱超高加價政策進行了規範細化。”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説。

  這裡所説的超高建築一般是指屋內層高較高的房子,常出現在商城、寫字樓大廳、LOFT(複式戶型)中。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對執行按面積收費的用戶,供熱單層建築高度超過4米的,不區分實際建築高度,供熱費都要加倍即按照2倍收取。但這次政策調整後,對於單層建築高度超過4米的,供熱費按照實際超過4米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價最高不超過面積熱價的1倍。顯然,對於超高8米以內的用戶,供熱費價格水準都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對超高1米以內的用戶,價格降低40%以上,大大減輕了用戶負擔。

  究竟能省多少呢?如果城六區某非居民用戶供熱建築面積為40平方米,單層建築高度4.5米,超過4米的高度為0.5米,那麼按照現行加價政策,該用戶需交納的供熱費是“40×45×2=3600元”;政策調整後,超高加價標準是面積熱價×12.5%×超高米數,該用戶需交納的供熱費是“40×45+40×45×12.5%×0.5=1912.5元”,供熱費支出將減少1687.5元,降幅達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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