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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關於將燃氣接入“三零”服務納入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通知》

日期:2019-07-22 10:00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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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關於研究迎接世行和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有關工作的會議紀要》(市政府會議紀要第101號)要求,為進一步提升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燃氣接入服務效率,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制定了《關於將燃氣接入"三零"服務納入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

  (一)將符合"燃氣:設計壓力10千帕以下(不含10千帕),接入管線直徑不大於10釐米,管線長度不大於200米"的燃氣設施接入服務納入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附屬小型市政公用設施接入"三零"服務範圍。審批服務程式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優化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若干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19〕10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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