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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關於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

日期:2019-06-05 00:00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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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據

  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是本市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減少人才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創新舉措。

  二、目標任務

  即日起,本市確定4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係(對應列表見《關於建立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在對應關係範圍內,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四、涉及範圍

  (一)準入類職業資格(18項)

  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會計師、註冊核安全工程師、註冊建築師、監理工程師、房地産估價師、造價工程師、註冊城鄉規劃師、建造師、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驗船師、註冊設備監理師、註冊計量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測繪師、執業藥師、護士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

  (二)水準評價類職業資格(19項)

  工程諮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腦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資産評估師、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房地産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機動車檢測維修、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統計專業技術資格、銀行業專業人員、翻譯專業技術資格、稅務師

  (三)其他資格(9項)

  品質、企業法律顧問、國際商務、廣告、價格鑒證師、招標師、物業管理師、管理諮詢師、棉花品質檢驗師

  五、執行標準

  按照《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表》,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並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對應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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