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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日期:2019-05-05 09:07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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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也將調整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單位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明確本市將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其中包括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以及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內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同時,繼續執行失業保險總費率1%,延長階段性降低費率至2020年4月30日。此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也將進行調整。

  為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根據人社部、財政部有關要求,以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和計發基本養老金。實施上述調整後,將制定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過渡措施,確保退休人員待遇水準平穩銜接。

  為落實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標準低於本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60%的要逐步提高至60%的要求,自2019年7月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下限標準由40%調整為46%,2020年7月繳費下限標準調整為52%,2021年7月繳費下限標準調整為60%。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同步調整。

  自2019年7月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兩個險種都可以在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進行繳費。

  據悉,從2019年5月1日起執行至年底,降低養老保險費率將為企業減負約198億元,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將為企業減負12億元。調整繳費基數政策實施後,還將為企業減負40億元。2019年降低費率後,本市社會保險基金仍將平穩運作,能夠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標準並按時足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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