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總體部署,市教委制定了《關於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經市政府批准後印發實施。
一、工作思路
繼續堅持穩中求進,在保持2018年入學政策基本穩定的基礎上,加強管理,通過鞏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導預期,努力保障入學機會均等。
“穩”體現在繼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在入學年齡、入學方式等方面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進”體現在進一步完善入學規則,釋放更多優質學位用於就近入學,讓更多孩子公平享有優質教育機會。“加強管理”體現在進一步加大市級監管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強調十個嚴禁,明確規範管理。
二、政策要點
(一)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的要求,2019年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釋放的優質學位全部用於派位入學。
(二)進一步規範公辦學校寄宿招生
在持續規範基礎上,2019年入學文件進一步明確,城六區公辦學校寄宿招生計劃比2018年減少10%,2020年寄宿招生實行登記派位入學。公辦學校寄宿招生要對招生範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三)嚴格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落實教育部要求,延續去年政策,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納入屬地區教委統一管理。嚴格執行民辦中小學招生簡章、廣告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以招收其審批機關所在區域內學生為主。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各區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指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各區要加大民辦學校學籍監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就讀。全市統一規定民辦學校招生要在5月25日至6月9日之間組織完成。
(四)嚴管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行為
2018年我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2019年將持續發力、常態監管,繼續嚴肅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行為。嚴格執行教育部要求和本市十五條禁令等有關義務教育入學紀律,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曲解宣傳入學政策,炒作公辦學校排名,將培訓成績與入學掛鉤。繼續要求各區使用全市統一的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全程實時監控每一個學生入學流程。市、區兩級強化監管,對於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交有關部門依規依紀處理。
(五)繼續穩妥推進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入學方式
在2018年工作基礎上,2019年我市將繼續穩妥推進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入學方式,對房産、戶口具備條件且居住達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繼續實行原有單校劃片,不完全符合學校單校劃片入學的將實施多校劃片。由各區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産、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應辦法。
(六)繼續穩妥實施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學辦法
2019年繼續穩妥實施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學辦法。本市戶籍無房家庭,長期在非戶籍所在區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具體辦法由各區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部門聯動審核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合法穩定就業、實際居住等入學資格條件。依託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核驗本市戶籍無房家庭住房租賃登記備案資訊,租賃資訊核驗自5月6日與入學資訊採集工作同步啟動。
(七)同等條件優先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
延續2018年政策,同等條件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
(八)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政策保持穩定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審核後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並到居住地所在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所在區教委協調解決。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佈實施細則。各區應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三、重點日程安排
(一)5月1日,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入學政策宣傳門戶。
(二)5月6日至5月31日,完成入學資訊集中採集工作。
(三)5月25日至6月9日,民辦學校組織、完成招生工作。
(四)6月15日至6月16日,小學審核入學相關材料。
(五)7月初,統一使用市級小升初派位系統進行集中派位。
(六)7月上旬,各小學和初中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