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造車新勢力代工生産合法化

日期:2018-12-07 09:22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列印
字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2018年12月6日公佈《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准入管理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研發設計企業借用生産企業的生産能力申請准入。這意味着造車新勢力的代工模式獲得認可。

  根據《辦法》,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准入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法人資格;按照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完成投資項目手續並建設完成;有與從事生産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資金和人員等;有與從事生産活動相適應的産品設計開發能力、生産能力、生産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後服務保障能力等。《辦法》同時特別規定,因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原因,不能滿足准入條件的,企業在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准入時可以提出豁免申請,以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創新。

  汽車産業電動化、智慧化、共用化等發展形勢下,産業鏈分工進一步細化。《辦法》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之間開展研發和産能合作,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委託加工生産。鼓勵道路機動車輛研發設計企業與生産企業合作,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研發設計企業借用生産企業的生産能力申請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准入。

  造車新勢力眾多,但獲得生産資質的很少。此次《辦法》發佈意味着代工生産合法化。業內人士認為,代工合法化意味着造車新勢力的産品將會更快地投入市場,減輕自身在産能、製造環節上的壓力;而對傳統車企來講,代工可解決産能過剩問題。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