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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治理聯合執法工作”政策解讀

日期:2018-09-30 11:32    來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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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何種行為屬於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

  無證無照經營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未依法取得許可或未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開墻打洞”主要是指未取得規劃批准,利用臨街的平房、樓房底層、半地下室等進行拆改,將原有的窗戶、墻體拆掉改為門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行為。目前,“開墻打洞”的房屋常見用於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二、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有哪些危害?

  無證無照經營是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也是首都城市管理的痼疾頑癥。無證無照經營行為不僅嚴重損害首都環境和經濟社會秩序,也與首都功能定位、産業發展政策和産業結構調整不相適應,成為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公共安全、危及社會和諧穩定與經濟健康發展的突出隱患和社會問題。

  “開墻打洞”的危害:一是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承重、抗震效果減弱,安全隱患大;二是居民樓“由居改商”,噪音、油煙、異味,亂民擾民;三是影響市政市容整潔,危害居民出行安全;四是擠佔樓前綠地,堵塞消防通道。

  三、聯合執法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對於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規定,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其中對於無證經營的,根據違法經營者從事的行業領域,分別由工商、食藥、衛生、安監、公安等部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對於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對於為無照經營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處。

  (二)對於“開墻打洞”行為

  對於底層住宅外立面的私自拆改行為,可以根據《建築法》、《城鄉規劃法》、《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北京市房屋建築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對於開展經營活動未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出租房屋、經營活動未依法繳納稅款的行為,稅務部門可以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進行查處。

  對於阻塞消防通道,存在火災隱患的情況,公安消防部門可以根據《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四、開展聯合執法的對象範圍包括哪些情形?

  聯合執法的對象範圍,由相關部門結合整治標準、群眾舉報、社會危害等因素,經過審核最終確定,原則上優先重點打擊嚴重影響城市環境和市場秩序、且經多次查處拒不整改的少數頑疾痼疾。

  五、從事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行為將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哪些?

  對於從事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行為的,將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不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將受到稅務部門的追繳和罰款,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消防法》相關規定,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的,公安消防部門將依法依規查處。有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查處;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為無照經營提供經營場地的,將受到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為無證無照經營和“開墻打洞”提供場地的房屋,將被住建部門暫停辦理網上簽約等手續;不繳納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房屋出租方,將受到稅務部門的追繳和罰款,構成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消防法》相關規定,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問題的,公安消防部門將依法依規查處;有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查處;構成違法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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