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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修訂《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

日期:2018-09-28 00:00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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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更好發揮《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對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的重要作用,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禁限目錄》(2018年版)。

  《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26重要講話精神和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制定實施的、全國首個以治理“大城市病”為目標的産業指導目錄。它明確了新增産業和功能底線,從源頭上對非首都功能增量進行嚴格的禁限,與本市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存量政策形成組合拳,疏控並舉,有力有序地推動了非首都功能的疏解。實施《目錄》,不是説北京不發展了,而是為了“瘦身健體”,實現更高品質、更可持續的發展。

  四年多的實踐表明,《目錄》實施沒有影響北京的發展,本市經濟運作平穩,産業結構優化升級,經濟發展品質不斷提升,《目錄》對助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面臨新形勢、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商務委、市工商局等22個市級相關部門對《目錄(2015年版)》進行了修訂。

  《目錄》2014年制定實施、2015年進行修訂。四年多以來,本市嚴格執行《目錄》,各區、各部門密切配合,全社會共同行動,《目錄》執行效果顯著,在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調整優化産業結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新設市場主體中高精尖近半

  《目錄》實施以來,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效果明顯,截至2018年8月底,全市不予新設立或辦理變更登記業務累計2.03萬件。《目錄》從嚴調控的採礦業、製造業、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等新設市場主體數量較《目錄》實施前的2013年減少近一半。

  全市新設市場主體中,科技、文化、資訊等高端服務業佔總量的近一半。

  (二)區域差異化發展明顯

  《目錄》實施後,新設市場主體逐步從在城六區聚集轉向城市發展新區聚集。各區産業投資與功能定位更趨匹配。總體看,第三産業投資趨向海淀、朝陽、東城、西城區,第二産業投資趨向昌平、大興、順義區。空間佈局逐步優化,2017年,“三城一區”所在區的科技服務、資訊服務業新設市場主體佔總量的47%。通州區資訊服務、租賃和商務服務、金融、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新設市場主體數量同比分別增長76%、48%、33%、21%。

  (三)産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

  2018年上半年,全市第三産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2%,快於全市GDP增速。其中,金融、資訊服務、科技服務業等增加值同比分別增長6%、18.3%、7.8%,對全市經濟增長貢獻率約60%,帶動作用明顯。

  但也要客觀的看到,《目錄》執行中遇到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部分行業禁限範圍還有待進一步調整、細分,部分禁限管理措施還不夠明確、規範,《目錄》執行機制尚需進一步完善等。

  2017年,國家印發了有關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見,黨中央、國務院批復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國家發佈新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行業類別進行了細化和新增,部分類別的名稱和範圍也作了調整。結合新形勢、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們開展了新一輪《目錄》修訂工作。本次修訂,更細更實,著重把握了以下三點:

  一是堅持嚴控增量,堅守底線。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見,落實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從源頭上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不放鬆,修訂不是放開,而是細化和完善。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有限目標。聚焦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的高端製造業配套類産業,涉及群眾日常生活的生活性服務業、城市運作服務類産業,進一步深化、細化管理措施。三是堅持市區聯動,完善機制。充分發揮《目錄》導向作用,結合各區實際,明確區屬主體責任,創新實施“《目錄》+程式”的工作機制,確保《目錄》執行。

  本次修訂,突出精細化管理,相較于《目錄》(2015年版)共作了73處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將北京城市副中心單列,強化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

  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明確了新的城市發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兩翼中的一翼。對照新版總體規劃提出的空間結構,將原“1+3”的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1”指適用於全市範圍;“3”指在執行全市層面措施基礎上,分別適用於城六區、城市發展新區、生態涵養發展區)調整為目前“1+4”的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1”指適用於全市範圍;“4”指在執行全市層面措施基礎上,分別適用於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生態涵養區)。其中,首次將北京城市副中心單列,對農林牧漁業、製造業、批發業等行業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二)對高端製造業配套類産業予以細分支援

  本市積極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陸續出臺了高精尖産業發展系列政策文件。本次修訂,與之緊密銜接,注重從産業鏈條、綜合競爭力角度進行把握,區分傳統産業、新興産業的鏈條環節,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産業和環節予以細分支援,避免“一刀切”。例如,在製造業中,除東城區、西城區外,全市範圍內對研發、中試、設計、技術服務等非生産製造環節均予以支援,不再列入禁限;對新能源車整車、新能源專用關鍵零部件、工業機器人製造等鼓勵發展的重點産業不予禁限;在化學纖維製造等7個大類的禁限管理措施中,對涉及國家和本市鼓勵發展的新材料産品,為航空航太、軍工和國家重大專項等配套項目予以除外,不予禁限;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在申辦建築業相關資質時予以支援,不予禁限。

  (三)對保障城市運作和群眾日常生活的生産、生活性服務業予以細化修訂

  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和城市運作,對符合區域佈局要求的城市運作服務保障産業,保留適當發展空間;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生産、生活性服務業予以細化修訂。

  比如,在農副食品加工、食品製造業中,對保障城市運作的食品製造不予禁限。另如,在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中,對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再生資源回收分揀中心、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等保障城市運作項目不予禁限。再如,三環路內禁止新建和擴建物流倉儲設施,並將規劃的城市物流配送節點、服務居民生活的末端配送網點等除外。考慮到便民服務,對東城區、西城區汽車清洗服務,及中心城區五金傢具室內裝飾材料零售不再禁限。

  (四)利企便民,著力優化營商環境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簡化相關資質申辦和工商登記流程,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比如,對於高新技術企業申辦建築業資質,在《目錄》(2015年版)中,需要註冊所在地的區政府開具生産環節不在中心城區,及建築業非公司主營業務的證明。本次修訂後,取消了區政府開具相關證明的環節,不再讓企業為開證明東奔西跑。

  (五)強化生態環保和安全管理

  為保障首都空氣品質,對燃氣熱電聯産項目、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機動車維修實行了禁限管理,中心城區增加了對普通貨物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禁限管理,引導新增功能和産業發展更加綠色低碳、生態環保。

  《目錄》修訂與“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緊密結合,鞏固工作成果,根據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目錄》禁止在人防工程內從事住宿業,設立幼兒園、遊樂廳、網吧、殘疾人活動場所。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對中心城區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實行禁限管理。

  (六)建立和完善市區聯動的工作機制

  為做好《目錄》執行工作,2014年《目錄》出臺時,就建立了《目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總結交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市級相關部門組成,負責《目錄》各具體條目的解釋、修訂等工作。

  本次修訂,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作機制。根據修訂內容,新增了市安全監管局、市民防局等7家單位作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同時,充分發揮《目錄》導向作用和區屬主體責任,市區聯動,創新實施“《目錄》+程式”的工作機制,對《目錄》管理措施除外事項中未明確的,各區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功能定位、産業發展、人口調控等因素,可組織論證並徵求主管部門意見,參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要求審議通過後,按照相關程式和要求組織實施,並向《目錄》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備。

  下一步,市各級部門將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新發展理念,緊緊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這個“牛鼻子”,推動減量發展、創新發展,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嚴格執行好《目錄》。進一步發揮好聯席會辦公室的平臺作用,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做好執行跟蹤、動態監測和分析研判,及時開展重大問題研究,做好政策解讀,確保《目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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