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服務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建設,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發揮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工作人才儲備作用,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北京市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多元評價,建立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公開透明、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營造開放、規範、有效的畢業生選拔培養環境。
《管理辦法》共7章30條,分為“總則、指標管理、引進條件、辦理流程、決策程式、監督管理責任、附則”,對引進畢業生工作全過程做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