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從貨幣政策、監管考核、內部管理、財稅激勵、優化環境等方面提出23條具體措施,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力度,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切實降低企業成本。
《意見》提出,將加大貨幣政策支援力度,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具體來説,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完善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發行管理,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産支援證券,盤活信貸資源1000億元以上;將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範圍,並改進宏觀審慎評估體系,增加小微企業貸款考核權重。
此外,為了加大財稅政策激勵、提高金融機構支小積極性,從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由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各部門還將對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支援的融資擔保公司加強監管,支援小微企業融資的擔保金額佔比不低於80%,其中支援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擔保金額佔比不低於50%,適當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