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解讀

北京發佈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到2020年,北京的學前教育有這麼多變化

日期:2018-04-25 00:00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分享:
列印
字號:        

  2011年以來,本市實施了第一期、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新增17萬個學前教育學位和1.6萬名專任教師。

  在未來的三年,北京的學前教育還將有重大改變,這些變化都和生活息息相關。2018年1月17日,《北京市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發佈。

  到2020年,基本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品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全市適齡兒童入園率達到85%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佔在園幼兒總數的比例)達到80%以上。無證辦園現象基本消除,學前教育管理科學規範。

  《北京市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具體措施主要包括以下7個方面:

1. 進一步擴大教育部門辦園規模

  加強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對教育部門新建、改擴建幼兒園項目的支援。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區幼兒園配建標準,開展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整治,對已建成居住區未按規定建設或移交幼兒園設施、已建幼兒園未辦成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責令全面整改。

  支援優質公辦幼兒園通過租賃場地等方式舉辦分址、分部。探索在有條件的農村地區,統籌利用小學資源開辦附屬幼兒園。支援現有幼兒園通過對多功能教室、教學輔助用房等進行改擴建,增加班級;部分有條件的、教室面積較大的幼兒園,在保障幼兒安全的前提下,可適當擴大班額。

2. 支援其他國有單位辦園

  理順機關、企事業單位、高校、城鎮街道辦幼兒園辦園體制,提高市級財政對其他國有單位辦園的補貼力度,支援其他國有單位辦園,不斷擴大學位供給。

  積極利用非首都功能疏解騰退空間補充學前教育設施,在合理佈局的前提下,每個街道和學位矛盾比較突出的城鄉結合部地區鄉鎮,要通過自辦或委託等方式至少新辦一所普惠性幼兒園。

3. 大力支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

  研究制定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學前教育領域的政策。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通過給予擴班補助、租金補貼、生均定額補助等方式,支援社會資本開辦普惠性幼兒園。簡化社會資本開辦普惠性幼兒園審批程式,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支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施修繕改造,改善辦園條件。

4. 開展無證幼兒園分類治理

  積極開展無證幼兒園分類治理,引導和督促經改造能夠達到審批條件的無證幼兒園舉辦者加大資金投入,改善辦園條件,儘快取得相關許可,合法規範辦園。

  各區政府要成立無證幼兒園治理專項領導小組,建立工作臺賬,制定治理方案,深入開展治理,確保取得實效。

5. 發展多樣化學前教育服務

  鼓勵各區根據實際情況與社會需求,採取舉辦社區辦園點、社區學前教育服務中心等方式,提供多樣化的學前教育服務。

6. 加強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

  確定本市高校學前教育專業的規模和層次,加大本專科層次幼兒園教師的培養力度。

  拓寬幼兒園教師引入渠道,支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補充師資。

  加強學前教育教職員工准入與考核管理,強化新任教師培訓,用三年時間完成對全市幼兒園園長和教師的全員專業培訓。

  多渠道、多方式解決公辦幼兒園非在編教師工資待遇偏低問題,逐步實現同工同酬。引導和支援民辦幼兒園提高教師工資待遇。

  採取委託培養等方式,按新增學位比例培養一批幼兒園衛生保健人員。

7. 嚴格幼兒園品質監管和業務指導

  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管理的意見。完善幼兒園動態監管機制,規範辦園行為,強化安全管理,保障幼兒安全。將全市各類幼兒園納入北京市托幼園所分級分類管理範圍,加強幼兒園辦園品質管理。整合各類幼兒園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構建全覆蓋的幼兒園品質評價體系,並逐步建立幼兒園辦園第三方評價機制。建立健全涵蓋全市各級各類幼兒園的管理資訊系統。切實做好《幼兒園工作規程》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貫徹落實工作,指導幼兒園教師根據幼兒發展需要制定教育計劃、開展游戲活動、安排一日生活,提高保教品質。加強學前特殊教育基地建設,不斷擴大特殊兒童隨班就讀的服務範圍。


  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支援、強化督導考核3個方面,保障《北京市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1. 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市學前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指導全市擴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和無證幼兒園治理等工作。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市編辦、首都綜治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社會辦、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等。

2. 加大資金支援

  市級財政安排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用於鼓勵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

  •   對其他國有單位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根據不同辦園級類,按每月每生700元和1000元兩檔標準給予定額補助;

  •   對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增加一個學位給予10000元一次性補助,對其通過租賃場地增加學位給予最高每天5元/平方米的租金補助。

3. 強化督導考核

  建立學前教育工作綜合考核制度,按程式將各區擴大學前教育學位供給、無證幼兒園治理等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健全完善學前教育督導保障體系,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將本行動計劃落實情況作為督導重點,加強日常監測和監督指導,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同時,建立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為每所幼兒園配備一名責任督學,進行日常監督指導。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