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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向社會公佈 劃定七十四條準則

日期:2018-04-14 0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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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正式向社會公佈 本屆市政府劃定七十四條準則

  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新一屆北京市政府領導班子産生,第二天召開的第一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則》近日正式向社會公佈。《規則》更加強調黨的領導,紀律方面要求也更加嚴格,保留了市政府領導不題字題詞等規定,還加入了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等內容。

  經梳理後發現,近幾屆每一屆政府班子産生後,都會儘快出臺政府工作規則,規定一屆政府在任期內的運作模式和相關要求。新版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共分為十六章,包括第一章總則和第十六章附則,共七十四條內容。總則部分包括了市政府工作必須遵循的六條工作準則,分別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堅持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以及堅持品質第一效率優先。

  《規則》第二章為市政府組成人員職責,列出了市長、副市長等工作職責。第三章為正確履行政府職能,介紹市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生態保護等職能。第四章為堅持依法行政,提出市政府各部門提請市政府決策的重大事項報送市政府前應當經過市政府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等。第五章為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提出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式。第六章為推進政務公開,提出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第七章為健全監督制度,包括政府部門接受人大、法院、社會公眾和新聞輿論等方面的監督。

  第九章為會議制度,提出市政府實行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等會議制度,並分別介紹了這些會議如何開。第十章為公文審批制度,第十三章為督促檢查和績效管理制度,第十四章為學習和調研。這幾個章節從會議、調研、公文審批、績效管理等方面,規定了政府機關日常工作模式。

  第八章為加強廉政建設,第十一章為內事活動制度,第十二章為外事活動制度,第十五章為作風和紀律,這幾章從多個方面對市政府領導幹部在工作、會議、請假、活動等方面提出要求。這些規定相較於此前的同類規則,不僅內容增多,要求也更加嚴格。

  亮點

  市政府每年向市委全面報告工作

  《規則》在總則部分規定了市政府工作必須遵循的準則,第一條就是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牢記“看北京首先從政治上看”的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領導下,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發揚釘釘子精神,週密謀劃、用心操作,切實履行維護首都安全重大職責,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及市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規則》多處可見強調黨的領導,包括提出市政府在作出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前,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市政府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全面報告工作,並及時報告貫徹執行中央及市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及時請示重要緊急事項。執行中央及市委重要指示和決定的情況,進行專題報告。

  具體體現出北京市當前重點工作

  市政府工作規則和此前的同類規則相比,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加入了本市近年來和當下很多發展戰略和重點工作內容。

  總則裏規定的市政府工作必須遵循的準則,第三條就是堅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為“牛鼻子”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精心組織實施《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著力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升“四個服務”水準;著力推動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著力破解“大城市病”,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準,努力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可以看出,很多提法都是近年來才出現的。

  第三章履行政府職能部分,本市近年來和當下發展戰略和重點工作內容佔據較大篇幅。包括切實發揮《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的戰略引領和剛性約束作用,嚴格實施人口規模、建設規模雙控,嚴守人口總量上限、生態控制線、城市開發邊界三條紅線,推動發展方式轉變、産業結構轉型升級、城市功能優化提升,實現減重、減負、減量發展。積極構建超大城市治理體系,下大氣力治理“大城市病”,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和碧水攻堅戰,深入實施河長制等。

  重大政務輿情5小時內須權威發佈

  《規則》專門用一章介紹推進政務公開,提出高度重視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切實增強輿情意識,落實回應責任。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完善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

  《規則》健全監督制度一章,和舊版規則一樣,都提出要重視信訪工作,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市政府領導同志及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閱批重要的群眾來信,督促解決重大信訪問題。

  市政府領導不題詞不為出版物作序

  內事活動制度規定,市政府領導同志原則上不出席市政府各部門、各區政府召開的一般性工作會議及事務性活動。未經市政府批准,不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確需出席的,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從嚴統籌安排。未經批准,各類會議活動不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接見會議代表併合影。

  市政府領導同志不為部門、區的會議活動等發賀信、賀電,不題字、題詞,不為出版物作序。特殊情況,需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審批同意後安排,一般不公開發表。

  市政府組成人員不得違規干預經濟活動

  和此前的同類規則相比,《規則》在廉政建設和紀律方面更加細緻,要求也更加嚴格,還加入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等內容。提出市政府及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貫徹落實辦法,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嚴格執行住房、辦公用房、車輛配備等方面的規定;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開展預算績效考評,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建設節約型機關。未經批准不得舉辦節慶展會論壇活動。

  市政府組成人員要廉潔從政,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帶頭反腐倡廉,自覺接受監督,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違反規定干預或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注重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市政府領導開展調研不封路

  作風方面,《規則》規定,市政府領導開展調研,要輕車簡從,一般安排集體乘車,不封路、不擾民,減少對社會面的影響。除蹲點調研及到遠郊區調研外,原則上不在外用餐或住宿,確需用餐或住宿的,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要嚴格執行請銷假和報備制度。市長離京出訪、出差,應按規定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備,並委託常務副市長主持市政府工作。副市長、秘書長、各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離京出訪、出差、脫産學習、休假,應事先報告市長。

  市政府領導同志調研和會議活動新聞報道要按照相關規定從嚴掌握,按照精簡務實、注重效果的原則,進一步壓縮會議活動報道的數量、字數和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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