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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職業者引進通道建立

日期:2018-03-23 00:0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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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自由職業者引進通道建立——對本市科技創新或文化創新貢獻突出者可申請

  為進一步優化本市人才隊伍結構,加強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保障,圍繞北京“四個中心”戰略定位和城市總體規劃佈局,本市發佈了《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加大對科技創新、文化創意、體育、國際交往中心建設、金融、教育醫療、高技能等七類人才的引進力度。本市將拓展緊缺急需人才遴選引進範圍,建立自由職業者引進通道。

  辦法明確,本市建立優秀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千人計劃”和“海聚工程”的中國籍入選專家;“萬人計劃”“高創計劃”、中關村“高聚工程”的入選人;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主要獲獎人,本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主要獲獎人,均可快速辦理引進手續。

  依據辦法,本市拓展緊缺急需人才遴選引進範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産業發展方向的各類用人主體中穩定工作、貢獻突出,且符合在國內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經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合格的、經本市行政區域內各區或局級單位按程式推薦的、經相應的人才認定委員會認定推薦的、其他特殊特藝人才或緊缺急需人才這五項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市屬各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集團總公司及其他相應單位實施的重點人才工程中創新創業成效突出的入選人,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全市還將建立自由職業者引進通道,對本市科技創新或文化創新貢獻突出且依法納稅的自由職業者,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依據辦法,引進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引進人才無産權房屋的,可在聘用單位的集體戶落戶;聘用單位無集體戶的,可在單位存檔的人才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落戶。擬引進的人才應無刑事犯罪記錄,提出引進時一般應在聘用單位工作滿2年。如果人才引進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賄受賄、推諉拖延等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

  加大引進力度的七類人才

  科技創新人才

  “中國專利金獎”獲獎專利的發明人、獲得3項以上(含)發明專利的獨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獲得6項以上(含)發明專利的主要完成人,其專利在京落地轉化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總部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主體中承擔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企業註冊在城六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8倍,註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6倍)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金融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等科技創新服務主體中承擔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應稅收入超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一定倍數的(機構註冊在城六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為20倍,註冊在本市其他區域的為15倍)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本市青年英才創新實踐基地入站人員,出站後被本設站單位聘用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文化創意人才

  在京註冊運營、近3年年均營業收入3億元以上(含)且年均稅後凈利潤2000萬元以上(含)的文化創意企業,其任職滿3年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文物保護等領域國家級獎項獲獎人和國家級文化創意人才培養工程入選人;社會貢獻較大的知名媒體人、自由撰稿人、藝術經紀人、文化傳承人、展覽策劃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的作家、導演、編劇、演員和節目主持等人員均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體育人才

  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重大賽事策劃人和組織人、著名運動員和教練員、國際級和國家A級裁判員、知名體育解説員和體育節目主持人;

  具有良好發展趨勢和培養前途的優秀體育後備人才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高技能人才

  世界技能大賽獲獎人及其主教練、本市職業技能一類競賽第一名獲獎人及其他國家級以上相應技能競賽第一名獲獎人且貢獻突出的;

  本市科技成果轉化緊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國際交往中心建設人才

  在京註冊的重要國際組織或國際組織分支機構聘用的核心人員;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發機構、外國或港澳臺地區來京投資設立的規模以上企業等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本市急需的具有全球視野、掌握世界前沿技術,熟悉國際間商務、法律、金融、技術轉移等規則的人才可申請辦理引進。

  金融人才

  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設立並備案,實收資本1億元以上、近3年實際投資本市高精尖産業5000萬元以上的天使投資基金管理人,其任職滿3年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合夥人、合夥人委派代表等高級管理人員;

  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設立並備案,實收資本3億元以上、近3年實際投資本市高精尖産業5億元以上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其任職滿3年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合夥人、合夥人委派代表等高級管理人員;

  在京設立的金融控股集團、持牌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平臺、金融組織聘用的貢獻突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業務骨幹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教育、科學研究和醫療衛生健康等專業的人才

  具有國家“雙一流”大學(或學科)或國家級重點實驗室5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具有高級職稱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具有省級或地市級優質中小學10年以上教學經驗,且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

  具有三級醫院10年以上從醫經驗,且具有高級職稱的醫療衛生健康專業人員;

  本市緊缺急需的其他具有相應水準的教育和醫療衛生健康人才,以及其他類型事業單位所需的專業人才均可申請辦理引進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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