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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集中清理建築物天際線專項行動通告的解讀

日期:2017-11-27 10:11    來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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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臺背景

  為維護市容市貌整潔,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城市空間資源,提升首都城市品質,展示首都風範、古都風韻、時代風貌,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按照市委、市政府凈化城市空間、打造美麗天際線指示精神,我市開展了集中清理建築物屋頂廣告牌匾專項行動,配合這次專項行動,印發了《關於開展集中清理建築物天際線專項行動的通告》。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5年4月24日印發)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8月31日印發)

  3.《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6年12月8日印發)

  4.《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

  5.《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

  三、主要內容

  (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全面清理不符合《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要求的建築物屋頂、墻體上的廣告牌匾。

  (二)自通告發佈之日起,所有新設置的牌匾標識均應符合《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要求。

  (三)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京部隊、駐京機構、國有企業要帶頭自拆,若沒拆除能力,可向所在區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幫助。

  (四)清理過程中,屋頂其他違法建設、違規殘破設置物要同步拆除,保證市容整潔。

  (五)公安部門對暴力抗法、恐嚇威脅、打擊報復等涉黑、涉惡人員依法處理。紀檢監察部門對打招呼、充當“保護傘”等違規違紀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投訴或舉報違反《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要求的建築物屋頂、墻體上的廣告牌匾(城管熱線96310,首都環境建設熱線12319)。

  一、出臺背景

  為維護市容市貌整潔,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城市空間資源,提升首都城市品質,展示首都風範、古都風韻、時代風貌,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按照市委、市政府凈化城市空間、打造美麗天際線指示精神,我市開展了集中清理建築物屋頂廣告牌匾專項行動,配合這次專項行動,印發了《關於開展集中清理建築物天際線專項行動的通告》。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5年4月24日印發)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8月31日印發)

  3.《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6年12月8日印發)

  4.《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

  5.《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

  三、主要內容

  (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全面清理不符合《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要求的建築物屋頂、墻體上的廣告牌匾。

  (二)自通告發佈之日起,所有新設置的牌匾標識均應符合《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要求。

  (三)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京部隊、駐京機構、國有企業要帶頭自拆,若沒拆除能力,可向所在區城市管理部門申請幫助。

  (四)清理過程中,屋頂其他違法建設、違規殘破設置物要同步拆除,保證市容整潔。

  (五)公安部門對暴力抗法、恐嚇威脅、打擊報復等涉黑、涉惡人員依法處理。紀檢監察部門對打招呼、充當“保護傘”等違規違紀行為依法依規處理。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投訴或舉報違反《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規範》(京管發〔2017〕140號)要求的建築物屋頂、墻體上的廣告牌匾(城管熱線96310,首都環境建設熱線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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