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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出臺 市屬高校將試點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改革

日期:2017-07-07 09:07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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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教育部統一部署,經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作為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之一,2017年秋季學期將進入高考綜合改革實施階段。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教育部相關配套文件精神,北京市於2016年5月向社會公佈《北京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探索普通高等院校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2017年7月5日,北京市教委印發《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對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做出具體規定。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成就、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方面。教師要指導學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綜評平臺”)中及時、客觀記錄反映學生綜合素質主要方面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學校每學期對計劃提交給高校的事實材料和活動記錄進行審核,並通過“綜評平臺”在校內公示。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學校在“綜評平臺”確認。相關高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方向,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提前向社會公佈,使用情況必須規範、公正。從2020年起,在市屬高校探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作為北京市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將從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級高一學生起實行。

關於《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問答

  問:《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的出臺背景和研製過程是怎樣的?

  答: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2014年12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提出具體規定,同時明確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統一部署,經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作為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之一,將於2017年高一新生起開展試點。鋻於綜合素質評價影響高招錄取,關係學生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敏感性強,在研製過程中,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部文件精神,學習借鑒試點省市經驗,廣泛徵求專家、學校意見。經反覆研究論證,數易其稿,最終形成了目前的《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級高一學生起實行。

  問:北京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據的政策文件和指導思想是什麼?

  答: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14〕11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計〔2016〕15號)精神,研究制定《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堅持以下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突出首都特色,主動適應北京“四個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和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求,通過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激發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優勢,鼓勵學生不斷進步;促進高中培養模式轉變,構建開放性、多元化、發展性的評價體系;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問: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遵守哪些基本原則?

  答:《實施辦法》強調了四個方面的基本原則:

  一是育人為本、注重導向。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産黨,熱愛祖國,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二是客觀記錄、公平公正。以事實為依據,客觀記錄和評價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發展狀況和突出表現。嚴格評價程式和監督機制,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真實可信。

  三是全面評價、突出重點。全面記錄和評價學生德、智、體、美等方面的發展,重點考察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於探索的創新精神和善於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

  四是過程指導、促進發展。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成長過程和點滴進步,根據評價情況及時調整教育教學方式,改進對學生的學習指導和發展指導。鼓勵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

  問: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綜合素質評價包含五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的表現。重點記錄學生參與黨團活動、“一十百千工程”、專題教育活動、公益活動與志願服務等活動的內容、次數、持續時間及收穫等。

  二是學業成就。主要考察學生知識技能、學習能力、學業情感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學習內容和成績,研究性學習表現與成果等。

  三是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學生參與體育運動的習慣、效果,以及自我調控能力、應對困難與挫折的表現等心理健康情況。

  四是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在審美情趣和人文修養等方面的發展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在藝術、人文等方面的興趣和特長,以及參加藝術活動的過程和成果,特別是在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方面的表現。

  五是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記錄學生參加技術課程實習,游學,到社會大課堂實踐基地、高校科研院所、博物館、科技館、企業、社區等社會場所開展參與實踐活動的內容、次數、持續時間及收穫等。

  問:如何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的真實可信?評價過程的規範、公正?

  答:在學生成長過程中,教師要指導學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中及時、客觀記錄反映學生綜合素質主要方面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

  學校每學期對計劃提交給高校的事實材料和活動記錄進行審核,並通過“綜評平臺”在校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學校在“綜評平臺”確認。

  健全監督機制,區教委每年抽查學校比例不少於25%;建立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等如對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存有異議,可向學校舉報或申訴,學校及時將審核結果告知舉報人或申訴人;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於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背誠信的情況,要及時糾正,對有關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問: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如何使用?在高校招生錄取中的作用是什麼?

  答:學校指導學生做好成長記錄和自我評價,培養學生自我反思、自我管理的良好習慣,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引導學生及時發現和正視自身優缺點,做好生涯規劃。結合學校實際制定評價方案,依據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真實記錄和日常表現,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改進教育教學,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參考。相關高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方向,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提前向社會公佈,使用情況必須規範、公正。從2020年起,在市屬高校探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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