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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産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解讀

日期:2017-07-27 08:33    來源: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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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聯合編制的《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産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目錄》),近日已由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以下為《目錄》出臺的背景、過程及執行等情況的權威解讀。

  一、目錄製定的背景及意義

  按照《2017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方案》(京政發〔2017〕1號)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京政辦發〔2017〕1號)任務要求,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在對《北京工業污染行業、生産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4年版)》(以下簡稱《原目錄》)進行修訂的基礎上,組織編制了《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産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

  新版目錄落實將進一步加大本市産業結構調整力度,有利於推進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産業、生産工藝疏解退出,為我市開展一般製造和污染企業調整退出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

  二、目錄編制情況

  《目錄》編制工作歷時一年。編制過程中全面梳理了國家、北京市相關産業政策、環保政策和行業標準等,對印刷、包裝、傢具、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協會以及部分企業開展了多次調研,與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及相關區工業主管部門進行座談,並徵求了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工業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意見。

  《目錄》涵蓋了國家現有産業政策中要求淘汰的領域,同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三、基本內容

  《目錄》按照國家産業政策和北京市總體規劃要求制定,包括行業及生産工藝、設備兩大類,共計172項。其行業與生産工藝類115項,設備類57項。《目錄》所列條目主要是污染較大、耗能較高、工藝落後、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工業行業和生産工藝,以及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設備,基本覆蓋了北京市工業領域到2020年計劃實施調整退出的污染行業、生産工藝和落後設備。

  四、與原目錄相比的主要變化

  與《原目錄》相比,《目錄》新增條目17項,修訂5項。其中,行業及生産工藝類新增10項,修訂5項;設備類新增7項。主要修訂內容為:一是進一步加大了重點行業和生産工藝調整退出力度,主要涉及化工、傢具、印刷等領域與有機溶劑使用相關的産品生産和製造工藝。二是增加了部分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設備,包括JK、JS系列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等。

  五、目錄的具體實施

  《目錄》所列條目後的標注年份為退出期限,如(2017年)是指相關企業應於2017年年底前完成調整退出或淘汰工作;未標明年份的條目,相關企業應立即調整退出或淘汰。按照《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列入《目錄》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批准新建、擴建相關項目;對《目錄》所列條目涉及的企業,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節約能源、清潔生産、安全生産、産品品質、職業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促進列入《目錄》的行業、工藝調整退出和設備淘汰。《目錄》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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