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使用統一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目的是什麼?
全市使用統一的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一是預測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數量和分佈,做好入學服務。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規範入學流程,保障公平、公正。
2、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如何獲取2017年的入學政策?
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繼續使用公眾服務門戶:yjrx.bjedu.cn(5月8日方可登錄),門戶網站上公佈統一的技術服務電話和政策諮詢電話。
3、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海淀區小學申請入學的條件是什麼?
凡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小學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4、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就讀小學應該在什麼時間段網上註冊?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應該在2017年5月8日-5月17日進行網上註冊,填寫詳細資訊,經核實無誤後點擊提交。
5、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應該在什麼時間段向街鎮遞交材料?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應該在2017年5月18日9:00—5月27日17:00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遞交材料(法定公休日除外)。
6、《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暫住證》)有哪些要求?
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單親家庭為一方)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證》應為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制發,且《北京市居住證》在有效期限內。《北京市居住證》“有效期限”的起始時間應為2017年5月17日(含)之前。
凡持有居住地址為海淀區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未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有效期限”的起始時間應在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
凡持有居住地址為海淀區的《暫住證》,未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暫住證》“有效期限”的截止時間應在2017年5月31日(不含)之後。
《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暫住證》的居住地址應與“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7、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須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申請人在海淀購房的,應提交市國土局海淀分局登記的房屋産權證(不動産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提交區住建委(區房管局)登記的預售房合同及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房屋規劃用途應為住宅或公寓。
2017年,我區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資訊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申請人在海淀租房的,應提交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為北京市住建委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房主房産證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房主簽字的《知情同意書》、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能證明在此地址實際居住的相關票據和材料(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房屋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安全,必要時提交安全責任書。其中:
(1)租住單位公房的,提交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加蓋公章)和房産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2)租住農民個人房且無房産證的,須提交以下三種證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證明;②建房屋審批證明;③村委會開具的,由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聯合簽字的房屋情況證明。以上三種證明都須經鎮政府審核並加蓋鎮政府公章。
(3)租住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由鎮政府研究決定,出具房屋情況證明,並加蓋鎮政府公章。
(4)租住違法建設房屋、辦公用房、地下室,過道房、車庫房、多人合租房等出具的居住證明無效;違反國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賃規定租住轉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軍産房,出具的居住證明無效。
(5)2017年,我區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資訊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含同一農民個人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8、在京務工就業證明須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申請人或其配偶須提交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受雇於用人單位的,應於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在蔬菜、服裝、海鮮等合法市場經營的,應提交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發的營業執照,並於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在本市註冊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發的營業執照,並於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在本市註冊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應提交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核發的營業執照,並於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在本市註冊企業股東或合夥人的,應提交相關工商機關備案文件[備案、變更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並加蓋公章],並於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注:以上五類申請人或其配偶應於2017年3月1日(不含)之前辦理了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手續,且2017年3月(含)至2017年5月(含)之間應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2017年3月(含)至2017年5月(含)期間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補繳的不予通過。
9、申請人的社保在其子女入學後出現中斷,是否對其子女連續在我區就讀造成影響?
會有影響。申請人子女獲得我區入學就讀資格後,應按月正常連續參保和繳費,如有中斷,將對該申請人子女未來在我區升學就讀産生影響。
10、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應出示哪些材料?
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應出示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明、父母雙方戶口簿及適齡兒童少年《出生醫學證明》。
11、同一産權房(含同一農民個人房)地址,去年已有一名適齡兒童入學,今年“我”的孩子也要用這一地址申請入學,會不會受“六年一學位”政策的影響?
會受影響。2017年,我區繼續對適齡兒童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與2016年該地址入學資訊進行比對,自該套住房(含同一農民個人房)地址用於登記入學之年起,原則上六年內只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12、如果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不是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來京,是否可以申請在海淀區入學?
不可以。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規定: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五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審核辦理。
13、上過一年級的學生是否可以再次就讀一年級?
不可以。根據北京市學籍管理規定,凡上過一年級的學生,北京市學籍管理系統已為其分配學籍號,此學籍號具備唯一性。在外地已上一年級的學生,學校也已為其建立學籍檔案並分配了學籍號。不能重復在北京市的學籍管理系統中進行登記和分配學籍號。
14、在註冊登記的時候,如果編寫一個虛假資訊能不能通過登記?
我市有關部門建立了系統聯網驗證、當面驗證等多道驗證審核程式,以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無論在哪個驗證環節發現資訊虛假,該條資訊都將成為無效資訊,可能影響兒童少年正常的入學程式。為此,申請人在登記時一定要認真核實資訊的真實準確性。
15、資訊填寫錯誤了怎麼辦?
若註冊的資訊填寫錯誤,請自行進行網上撤銷資訊,並在5月8日—5月17日期間重新註冊並填寫資訊。
16、登記的手機號碼有什麼作用?
登記的手機號碼用於申請人獲得各階段相關資訊,務必填寫正確。
17、沒收到驗證碼短信怎麼辦?
首先確認註冊手機號碼是否填寫正確,然後確認手機是否欠費或安裝了短信攔截工具,若未出現上述情況請撥打學齡人口資訊採集系統客服電話4008310001諮詢具體情況。
18、《資訊採集表》丟失了怎麼辦?
可登錄學齡人口資訊採集系統重新列印《資訊採集表》。
19、去學校登記需要帶什麼材料?
以學校公示的登記資訊公告為準。
20、如何知道是否被學校接收?
系統會通過網路平臺和短信告知。一經接收,入學結果不能更改。
21、不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是否可以正常上學?
按照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北京市中小學管理資訊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不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不能建立學籍,無法正常入學。
22、不符合“五證”要求的非京籍適齡兒童如何入學?
按照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下發的《關於做好無學籍流動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號)要求,學生在流入地必須先具備入學資格,入學後才能建立學籍;在不合格學校就讀的,不能建立學籍;沒有學籍回戶籍地就讀的,戶籍地學校必須依法接收並建立學籍。也就是説,戶籍所在地政府有責任接收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學生並解決學籍問題。這從國家政策層面對適齡兒童回戶籍地接受義務教育提供了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