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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寧療護中心每十床配一醫師

日期:2017-02-10 10:1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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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和《安寧療護中心管理規範(試行)》。作為臨終關懷醫療機構,未來,每家安寧療護中心床位總數應在50張以上,且每10張床位至少配1名執業醫師、4名護士。

  安寧療護中心是為疾病終末期患者在臨終前通過控制痛苦和不適症狀,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護和人文關懷等服務,以提高生命品質,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離世的醫療機構。

  依據標準,中心臨床科室至少設內科、疼痛科、臨終關懷科。安寧療護住院病區應當劃分病房、護士站、治療室、處置室、談心室(評估室)、關懷室(告別室)、醫務人員辦公室、配膳室、沐浴室和日常活動場所等功能區域。病房每床單元基本裝備,應當與二級綜合醫院相同。

  在醫護人員方面,安寧療護中心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每10張床位至少配備1名執業醫師;根據收治對象的疾病情況,可以聘請相關專科的兼職醫師進行定期巡診,處理各專科醫療問題;至少配備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註冊護士。每10張床位至少配備4名護士,並按照與護士1:3的比例配備護理員。

  依據管理規範,安寧療護中心應當加強對有跌倒、墜床、自殺、壓瘡等風險的高危患者的評估,建立跌倒、墜床、自殺、壓瘡等報告制度、處理預案等,防範並減少患者意外傷害。中心一旦出現使用不具備合法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診療護理相關活動,或是品質管理和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紕漏,且造成嚴重後果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視情節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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