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首都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實施效果,實現工程設立目標,研究制定了《首都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實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一、起草背景
“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是《首都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十二項重點人才工程之一,是實施首都科技人才戰略的重要內容。“十二五”時期,北京推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建設,已完成歷史階段性特徵下的發展目標和任務。現階段,堅持和強化首都發展戰略新定位,需要加快科技領軍人才集聚發展,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提供強力的人才保障,經與市委組織部溝通和協商,將“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名稱調整為首都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工程。該工程是一項長期工作,重點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選拔人才、培養人才、佈局人才,突出“人才+團隊+領域”導向,培養和造就一批能夠引領和促進新興學科形成與産業關鍵技術發展的科技領軍人才,構建一批富有創新能力的科技創新團隊。
工程自2011年啟動實施,目前已選拔出七批210名入選人員,涉及電子資訊、裝備製造等10個專業領域,中央單位95人,地方單位115人。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逐步建立了日常聯繫機制、動態跟蹤機制和宣傳機制,初步探索了“人才+團隊”的人才培養模式。工程實施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入選人員自身成長快,已涌現出一大批優秀傑出人才。2人當選中國工程院院士,1人入選中國科學院院士,7人入選北京學者,30人入選萬人計劃,41人入選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二是入選人員科研成果豐碩,已獲得系列科技進步獎項。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13項,其中一等獎3項,獲得北京市科學技術獎59項,其中一等獎18項。三是入選人員創新創業成效顯著,已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領軍人才立足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攻克了一批産業化關鍵技術,帶動和促進了首都重點産業的發展。張立群帶領團隊開展特種和功能彈性體新材料方面研發,成果轉化産生近20億元直接經濟效益。謝良志帶領團隊完成了3000多種重組蛋白的工藝開發和生産,建立了2500多種重組蛋白的庫存,推動了我國生命科學和新藥研發的發展。徐明波帶領團隊主持研製上市五個國家一、二類基因工程新藥,在創新性生物藥物的研發和産業化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
為了進一步規範領軍人才培養和管理,吸收和固化好的經驗和做法,形成工程培養體系,為工程實施過程的具體環節提供依據,滿足實際工作需求,起草了《實施辦法》。
二、起草情況
在起草過程中,結合近年來工程實施工作的探索,以及領軍人才選拔工作實踐的創新,研究起草了《實施辦法》。該辦法是為整個工程的實施提供依據和引導,明確入選人員的選拔、培養和管理相關環節及操作要點。
(一)《實施辦法》內容及特點
《實施辦法》共六章,十九條。第一章總則1-3條,包括辦法制定依據、實施主體、實施原則和選拔類型。第二章資格條件4-7條,包括申報範圍、申報條件、限制條件、申報程式、材料要求。第三章選拔8-9條,包括選拔原則、選拔程式。第四章支援10-12條,包括經費支援、科研開展及優先推薦、研修培訓和研發條件。第五章管理13-18條,包括簽訂任務書、實施管理、動態跟蹤、考核評價等。第六章附則19條,生效日期。重點內容如下:
1、堅持分類選拔。申報類別分為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這也是為了更好地對接中組部萬人計劃、市委組織部高創計劃等。其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突出科研業績、貢獻和發展潛力,要求帶領團隊取得高水準創新成果,在重大項目攻關、重大工程實施中,創造性地解決了關鍵技術難題,為國內外同行公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突出創新創業精神、創業項目市場競爭優勢和企業成長性,要求為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首席執行官等主要負責人、原始創始人或首席技術官等技術負責人,企業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
2、限制申報突出培養。工程定位為培養,並以此為依據,擇優推薦國家級高層次人才計劃,所以明確已入選國家“萬人計劃”和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人才計劃人員不在申報範圍內;連續兩次申報未入選,或為已入選領軍人才團隊成員,且在領軍人才培養期內或結束後3年內的不能申報。
3、規範評審程式,突出評價重點。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申報,依據申報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按照領域-團隊-領軍的主線,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進行評審,評審環節分為專家諮詢評審、申報單位公示、綜合評定、審定和面向社會公示。評審程式結合了近年來領軍人才選拔各階段工作方案,並將實踐中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提煉和整合。
4、豐富培養方式,突出交流合作。通過搭建領軍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自身成長平臺、學術交流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組織系列培訓、講座、沙龍、高級研修班、路演等活動,促進領軍人才間交流合作。同時,擇優推薦領軍人才申報國家或北京市各類人才計劃項目和市科委科技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