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月11日公佈了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
意見指出,少數地方學生之間欺凌和暴力問題仍時有發生,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必須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切實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發生。
意見強調,要積極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等機制。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對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