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2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水利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把全面推行河長制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並將對各地推行河長制的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依據《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省級行政區黨委或政府一把手將任總河長。
水利部水資源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中央出臺《意見》,對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作為河長制的主要任務,特別強調要強化水功能區的監督管理,明確要根據水功能區的功能要求,對河湖水域空間,確定納污容量,提出限排要求,把限排要求作為陸地上污染排放的重要依據,強化水功能區的管理,強化入河湖排污口的監管,這些要求與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三條紅線”、總量控制、效率控制,特別是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的要求,以及入河湖排污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管理、取水管理等要求充分對接。河長制的制度要求從體制機制上能夠更好地保障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把河長制落實情況納入到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考核中。(劉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