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加快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以下簡稱《成果轉化法》)、《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和《“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産力,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為首都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市科委牽頭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以下簡稱《北京行動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2015年8月、2016年2月和4月國家先後發佈《成果轉化法》、《若干規定》、《行動方案》,強調各地方要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職能,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推進路線圖和時間表,逐級細化分解任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援和條件保障力度。
2016年5月30日,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在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創新的重大意義,系統總結我國科技工作成功實踐,明確提出推動科技創新的重大任務,為建設世界科技強國指明瞭前進方向。
2016年9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北京市科技創新大會,深入學習貫徹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安排部署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各項任務。郭金龍書記在講話中指出,要建立市場主導的技術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的資本化、産業化,切實打通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通道。
為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相關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科委牽頭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組,迅速開展相關工作。一是建立任務分工和資訊溝通機制,負責研究提出文件框架結構、重點任務等事項。二是廣泛徵集政策需求和建議。向市相關部門定向徵集本市落實國家《行動方案》的政策需求和建議。三是深入開展研究。邀請國家《行動方案》的起草組專家進行講解,深刻領會和把握國家《行動方案》的關鍵和重點。組織召開座談會,廣泛徵求創新主體尤其是高校、科研機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等的需求和建議。對國家《行動方案》涉及的26項重點任務進行認真梳理,逐條對照落實,在《北京行動方案》中予以明確、落細落小。四是借助首都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院等平臺,組織專家系統梳理本市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探索和實踐,對好的經驗和做法固化納入《北京行動方案》。
二、體例結構和主要內容
《北京行動方案》共分為總體思路、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實施保障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思路。按照多主體參與、全要素設計、全鏈條部署的思路,繼續強化技術、資本、人才、服務等創新資源的深度融合與優化配置,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創新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不斷提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效率和整體服務能力,為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
第二部分基本原則。提出了堅持市場導向、政府引導、機制創新和協同推進的四個基本原則。
第三部分發展目標。採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從制度環境更加優化、創新主體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高、科技創新支撐作用進一步增強等角度提出定性目標,成為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示範區和全球創新網路的重要節點。
定量化指標則主要從建設一批眾創空間、建成一批示範性技術轉移機構、催生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型企業和品牌,以及各類孵化機構在孵企業數量、技術交易實現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的比重等方面進行定量化設計。
第四部分重點任務。從匯集發佈科技成果資訊、釋放創新主體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活力、激發科技人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動力、強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市場化服務、建設科技成果中間性試驗與産業化載體、強化央地協同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促進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轉化、推動科技型創新創業快速發展、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才隊伍、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多元化資金支援體系等10個方面提出了36項重點任務。任務按照成果資訊發佈,到釋放創新主體活力、搭建中試與産業化載體平臺、優化人才隊伍、完善資金支援等創新鏈條進行設計,體現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規律。
這些重點任務既突出銜接、深化和落實國家相關任務部署,特別是細化和豐富了國家《行動方案》中較為原則性的條款,確保國家《行動方案》落細落實;又突出特色,固化了本市科技成果轉化的實踐經驗,將實踐證明行之有效、應當予以長期堅持的制度和措施吸納進來,增強本市行動方案的操作性。同時將重點任務進行了分解,提出責任部門和進度安排,成為本市落實國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的具體施工方案。
第五部分實施保障。從加強組織領導、創新管理方式、強化法治保障、加強宣傳引導等方面提出4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