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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師考核不再唯論文

日期:2016-09-21 09:22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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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教育部公佈“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將扭轉目前高校教師考核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的評價傾向。

  意見要求,將師德考核擺在教師考核的首位。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師德檔案,並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稱(職務)評聘、崗位聘用和獎懲的首要內容。高校教師師德考核不合格,應依法依規分別給予相應處分,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所有教師都必須承擔教育教學工作,並把教授為本專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教師擔任班主任、輔導員,解答學生問題,指導學生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各類競賽以及老中青教師“傳幫帶”等工作,應計入教育教學工作量,並納入年度考核內容。提高教師教學業績在校內績效分配、職稱(職務)評聘、崗位晉級考核中的比重,除訪學、進修、産假等特殊原因外,教學工作量不能達到學校規定要求或教學品質綜合評價不合格的教師,其年度或聘期考核應為不合格。

  科研考核方面,要堅持服務國家需求和注重實際貢獻的評價導向,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積極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將具有創新性和顯示度的學術成果作為評價教師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據。科研評價周期也不再以年度為限,教師科研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3年;科研團隊考核評價周期原則上不少於5年。(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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