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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出口企業5個工作日辦結退稅

日期:2016-08-08 09:56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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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一類出口企業5個工作日辦結退稅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修訂發佈《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對出口企業實行差異化管理。9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一類出口企業,將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

  新辦法對出口企業的分類認定標準進一步細化、明確,通過納稅信用級別、稅收遵從、凈資産等一條條“硬杠杠”,將出口退(免)稅企業分為四類。出口企業評定為一類企業的均要求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並建立較為完善的出口退(免)稅風險控制體系,近3年未發生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等。

  二類、三類企業申報退稅審核辦理的時限,由原辦法的20個工作日分別縮短至10個工作日、15個工作日。四類出口企業申報的出口退(免)稅,按規定完成審核,並排除所有審核疑點後,應自受理企業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總體上,出口退稅整體辦結進度進一步加快。

  此外,充分發揮資訊共用在出口退稅分類管理中的作用成為新辦法的一大亮點。稅務機關加強與政府部門、徵信機構、金融機構、評優評先機構、行業協會等部門的合作,形成信用評價結果互相認定、互相應用的部門聯動機制。如將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分類管理情況作為出口企業分類評定的重要依據。(董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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