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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日期:2014-12-23 08:18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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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人就《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日前,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就《實施意見》印發和貫徹落實等問題,回答了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北京市《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的起草背景。

  答:黨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這是對基層黨組織功能定位的深化,是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思路創新和方式方法轉型的必由之路。2014年初,中央制定下發《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明確了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方法措施,為各省市、各部門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提供了重要遵循。多年來,北京市對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進行了積極的研究和探索,2005年市委在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工作中,圍繞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功能,把服務群眾作為黨組織的基本任務和開展工作的切入點,指導全市各領域基層黨組織聚焦“服務”主題,不斷創新黨的工作與經濟社會事業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的結合方式,取得了較好成效。我市《實施意見》緊扣中央要求,把握新形勢下首都發展的形勢任務和黨員群眾的現實需要,對進一步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實踐路徑進行了明確和細化,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市基層黨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問:怎樣理解讓“服務”成為新時期首都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鮮明主題和廣大黨組織、黨員的自覺追求?

  答:《實施意見》提出,“使服務成為新時期首都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鮮明主題和廣大黨組織、黨員的自覺追求”。這主要是考慮,各領域黨組織職責任務不一樣,情況千差萬別,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服務,這是貫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本市基層黨建工作的一根紅線,是基層黨組織建設的主題。以“服務型”為統領,可以使整個基層黨建目標更加聚焦,有利於各領域工作統籌推進。具體來講,一是要以服務統領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各項內容,就是黨組織班子、黨員隊伍、活動方式、基礎陣地、制度機制等方面的建設,都要朝着“服務”轉型,為增強服務功能、建強服務隊伍、創新服務載體、健全服務機制、完善服務保障,打牢工作基礎。二是要以服務統領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各個領域,就是各領域的基層黨組織建設要堅持“一盤棋”謀劃,聚焦服務、突出服務,按照“服務型”的目標要求,既各自突破,又整體推進,不斷提升服務水準。三是要以服務統領廣大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思想理念和工作方式,牢固樹立群眾觀點,強化為民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努力取得群眾歡迎、群眾受益、群眾滿意的服務業績。

  問:怎麼理解構建以黨組織為核心、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服務格局?

  答:《實施意見》提出,“基層黨組織要在強化服務中發揮好核心作用,構建以黨組織為核心、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服務格局”。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一是把握好服務與政治屬性的關係。我們黨是執政黨,基層黨組織不是一般的社會組織,而是政治組織。我們所做的任何工作、採取的一切措施,都是為了黨長期執政、更好執政。搞好服務是手段,發揮作用才是目的。各級基層黨組織要通過強化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更好發揮戰鬥堡壘作用,把強化服務功能與提升戰鬥力有機統一於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具體實踐中。二是把握好服務和政府、市場、社會的關係。我們説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服務功能,不是簡單要求基層黨組織必須時時事事親力親為,更多的是鼓勵和支援基層黨組織善於用統籌的方式開展服務。要探索通過區域共建、黨建帶群建等形式,加強城鄉統籌、區域統籌、行業統籌,支援、協調和指導各類群眾組織、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發揮優勢,組織、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互助服務和公益服務,形成黨的領導下多元主體參與、社會共治、厲行法治的基層治理和服務新格局。

  問:怎樣理解在全市普遍建立健全統籌區域化黨建工作的協調議事平臺?

  答:《實施意見》中要求,“要以鄉鎮(街道)黨(工)委、村(社區)黨委為核心,普遍建立健全統籌區域化黨建工作的協調議事平臺,通過完善屬地黨組織與駐區單位黨組織雙向聯繫服務機制,調動和整合各類資源做好服務”。隨着首都社會流動性和開放性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新興組織和人群游離於傳統的組織覆蓋之外,傳統的組織模式、服務體系和保障機制已不能完全適應新時期基層黨建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為破解服務體系建設中的現實問題,市委將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區域化黨建工作的意見》,對全市各街道(鄉鎮)、社區(村)普遍建立黨建工作協調議事平臺提出具體要求,推廣屬地黨組織與駐區單位黨組織“功能表式”、“點單式”雙向服務機制,整合力量以項目制方式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構建條塊結合、資源共用、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城鄉基層黨建工作格局。

  問:市委對建立完善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保障機制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實施意見》中要求,“為基層黨組織做好服務提供有力的保障支援”。基層處於承上啟下的節點,處於各種矛盾的焦點,處於落實工作的第一線。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下一步工作中,全市將嚴格落實基層黨組織工作和活動經費,設立“城鄉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經費”,加大對邊遠、貧困農村地區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支援保障力度;保障基層黨務工作者的合理待遇;加快推進社區辦公和活動用房達標工作,做好區域性、開放性、綜合性的黨群活動服務中心或黨員教育基地建設和整合,引導轄區內各類場地資源向基層黨組織和工、青、婦等群團組織開放,鼓勵有條件的駐區單位將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設施向群眾開放,進一步提升場所功能、規範場所建設、提高使用效率,為黨員群眾提供服務場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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