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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委託代徵有關事項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日期:2014-12-02 08:48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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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市地稅局委託國稅局代徵一稅兩費的範圍?

  本公告明確了採取網上申報方式在國稅局申報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應申報繳納或解繳的一稅兩費屬於此次代徵範圍。

  二、委託代徵一稅兩費的計稅(費)依據是什麼?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解繳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及生産企業出口貨物經國稅局正式審核批准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

  三、一稅兩費的適用稅(費)率是什麼?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在東城區、西城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內,以及在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門頭溝、燕山六個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管轄範圍內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在郊區各縣城、鎮範圍內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不在上述兩款範圍內的,稅率為1%。

  4.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按照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單位所在地的適用稅率扣(收)繳。

  上述所指街道辦事處和城、鎮範圍,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區劃為依據。

  (二)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率為3%。

  (三)地方教育附加的徵收率為2%。

  四、委託代徵一稅兩費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如何申報、繳納一稅兩費?

  委託代徵一稅兩費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照規定期限通過國稅局網上申報系統,填報《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申報一稅兩費。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一併填報此表相關項目。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地稅局採取銀行端查詢繳稅方式申報繳款的,使用地稅局的《電子繳庫專用繳款書》繳納或解繳一稅兩費;在地稅局採取實時繳款方式的,由地稅局實行劃款。

  五、委託代徵一稅兩費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發生減稅、免稅、退稅事項如何處理?

  本公告規定的一稅兩費代徵範圍內的納稅人減免稅申報事項,由納稅人通過國稅局網上申報系統填報《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

  地稅局委託國稅局代徵一稅兩費的政策解釋及退稅事項由地稅局負責。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對由於減免增值稅、消費稅而發生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同時退還已徵的一稅兩費,但對出口産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和對增值稅、消費稅實行先徵後返、先徵後退、即徵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稅務機關不退(返)還已徵的一稅兩費。

  六、本公告所稱一稅兩費減免稅的優惠政策都包括哪些?

  我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享受一稅兩費減免稅的主要依據如下:

  (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京財稅〔2014〕1763號)。

  (二)《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民政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京財稅〔2014〕1404號)。

  (三)《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征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通知》(京財稅〔2010〕1165號)。

  (四)《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免收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京財綜〔2012〕2451號)。

  (五)《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京財稅〔2010〕2961號)。

  (六)《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京財稅〔2004〕1054號)。扶持城鎮退役士兵有關優惠政策於2014年1月1日停止執行,但納稅人在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政策未滿3年的,可以繼續享受優惠政策至3年期滿為止。

  (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有關一稅兩費的其他減免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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