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再提速
9月24日,《關於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意見》正式發佈,為本市科技改革帶來重大機遇,本市將依據這一“行動指南”,創新體制機制,將首都創新優勢轉變成發展優勢——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再提速
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進市場總隔着一堵“無形的墻”,科研儀器設備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束之高閣”,新技術新産品推廣應用的市場拉動不足,匯聚優秀傑出人才的國際視野尚有差距……北京在推動創新驅動發展中仍面臨一些瓶頸問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將科技創新擺在首都發展的核心位置,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不斷深化改革,推動首都創新優勢向發展優勢轉變,加快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日前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加快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堅持和強化首都城市戰略新定位、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指明瞭方向,是今後一個時期深化科技改革發展的行動指南。
9月23日,市科委主任閆傲霜、副主任伍建民以及相關專家學者對《意見》進行深入解讀。
亮點:“松綁加力”
單位可自主處置科技成果
如何破解科技成果轉化難題,打通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意見》明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打通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
《意見》提出,建立新型科研成果管理制度體系,鼓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通過託管等方式,委託第三方專業技術轉移機構代理開展科技成果許可、轉讓、投資等工作。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科技成果的知識産權由承擔單位依法取得。賦予市屬相關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可自主決定合作實施、轉讓、對外投資和實施許可等科技成果轉化事項。
本市還將探索建立科技報告和科技成果登記制度,同時加強技術交易市場建設,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市場定價機制,探索科技成果市場交易制度。
[專家解讀]
作為全國科技資源最為密集的地區,北京也時常面臨着科技成果眾多但轉化效率不高這一“甜蜜的煩惱”。因此需要賦予單位自主處置權,為創新創業“松綁加力”。
此前,本市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改革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自2011年10月起,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探索開展市屬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試點,明確市屬事業單位可對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産權轉讓或登出産權,包括調撥、捐贈、出售和轉讓等行為,但對於科研單位科技成果處置許可權也進行明確:一次性處置單價價值或批量價值800萬元以上的科技成果,仍需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市財政部門審批。
專家表示,科技成果的時效性,決定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緊迫性,但審批環節手續的繁瑣,往往導致科技成果錯失轉化和産業化的良機。同時,由於政府和科研單位之間對科技成果産權關係不明晰,科研單位在進行科技成果轉化時往往瞻前顧後、畏手畏腳。
《意見》明確規定賦予市屬相關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在政府做“減法”的同時,更加突出強化的是調動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的“加法”。
亮點:“盤活資源”
科技資源開放共用
如何運用市場機制調動科技資源向全社會開放共用?《意見》提出要深化“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以科技資源開放量和服務企業業績為導向的市場化評價機制,鼓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向社會開放共用科研儀器設備、數據資料、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等科技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聯合研發、委託研發、中試檢測、技術轉移、人才培訓等服務。
《意見》還明確,市屬科研機構改制為企業的,根據科技成果轉化需要,其已經實際使用的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等資産,可按國有資産管理相關規定變更房屋、土地産權手續。
本市還將探索採用“創新券”等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援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為企業提供服務。
為發揮企業技術創新主體作用,《意見》提出,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以及在創新目標、資源配置和組織實施過程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完善企業創新支援方式。支援企業自建或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共建研發機構、中試基地和成果轉化基地,建立有利於協同創新的利益分配機制。
[專家解讀]
北京擁有十分豐富的科技資源,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也比較集中,猶如一座“金山”。但若要讓“金山”發揮效力,就要盤活科研資産,克服科技創新活動中存在的交叉重復、分散封閉和“孤島”現象。
2009年以來,市科委通過一系列市場化的制度設計和組織管理模式創新,與中央單位共建“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引導豐富的科技資源為首都創新發展服務。截至2014年6月,引導和支援首都地區615個國家級、北京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價值186億元的3.64萬台(套)儀器設備向社會開放共用,形成了儀器設備、數據資料、科技成果和研發服務人才隊伍共同開放的大格局。
探索組建科技成果轉化實體,將加速解決科研儀器設備利用效率不高等問題,為科研機構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新方式和途徑。一方面可充分發揮科研人員和儀器設備的價值,另一方面所得收益可反哺與科技成果轉化相關的市場經營活動。
亮點:“不拘一格”
轉化收益七成以上可獎科技人才
人才是科技創新活動中最關鍵、最活躍的因素。《意見》指出,要進一步改革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實行科技成果入股、股票期權、分紅激勵等辦法,增強對關鍵崗位、核心骨幹的激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經批准可採用協議工資等分配方式聘任高層次人才。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內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的科研人員可列入示範區高端領軍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試點範圍,評價合格的可獲得高級工程師(教授級)專業技術資格。
《意見》明確提出,要提高職務發明成果轉化收益劃歸研發人員比例,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劃歸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對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所有。
[專家解讀]
目前,科技人員創新性勞動的價值並未完全與市場接軌,創新人才“引而難進、留而不住、幹不踏實、看不到奔頭”等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尤其是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現有職稱評聘制度顯然無法對其進行考核和評價,難免顧慮重重。
如何對人才進行激勵,是科技創新的關鍵。中央領導曾明確要求要改掉不符合時代要求的“文件”,讓科技人員可以入股、拿期權。以此對科技成果創造做出重要貢獻的科研機構、科研人員給予更多獎勵。
2012年9月,本市發佈《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首都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實行科技成果入股、股票期權、分紅激勵、年薪制等辦法,增強對關鍵崗位、核心骨幹的激勵。
此次《意見》再次推出的改革舉措將有助於打通人才流動、使用、發揮作用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創新成果等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打破“論文至上”論,讓科技人員享有自由的創造空間、獲得應有的社會尊重、更自信地創新創業。
亮點:“消除壁壘”
探索建立“負面清單”模式
創新的最大動力源於市場需求,市場是企業創新發展的“生命線”和戰略資源。
《意見》提出,要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制定促進新技術産品應用的消費政策,引導市場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健康養老、智慧交通、城市安全運作和應急救援等民生領域技術創新成果的示範應用和推廣普及。
新技術新産品的應用,政府採購的導向作用不可忽視。《意見》指出,要建立符合國際規則和産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技術標準體系。探索建立面向全國的新技術新産品(服務)採購平臺,深化首購、訂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和示範項目、推廣應用以及遠期採購合約等採購機制以及“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帶動新技術新産品在全社會的推廣應用。同時可通過預留份額、評審優惠和合同分包等方式提高中小企業政府採購比例。
[專家解讀]
探索面向全國的新技術新産品(服務)採購平臺,這有利於打破“區域限制”。
目前,新技術新産品採購和推廣應用更多考慮的是生産企業的利益,而較少從用戶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如購買成本、使用成本、經濟風險和責任風險等。《意見》充分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提出探索“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更多依靠市場和經濟手段來鼓勵用戶購買、使用新技術新産品,有助於降低用戶的風險,營造生産企業、政府、用戶共同發力的市場應用環境。
為從用戶端加大對新技術新産品應用的消費政策支援,《意見》提出鼓勵新能源汽車租賃、合同能源管理、電子商務等商業模式創新,發展商業性的增值服務新業態。這些新機制、新業態既具有節能環保和“高精尖”經濟結構的特徵,又能培育新的消費增長點。
公眾積極參與創新設計和消費創新産品是資訊時代的特徵之一。為適應這一趨勢,《意見》首次提出建設創新參與平臺,實施公眾參與創新北京行動計劃。任何創新的設計、産品、項目都可以通過平臺進行對接提供給社會,這樣將有更多的人成為創新的參與者和創新成果的受益者,有利於培育和弘揚創新文化。
亮點:“青睞民間”
鼓勵民間資本投入科技創新
《意見》提出,本市將引導民間資本依法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創投基金,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提供知識産權質押貸款等金融服務。
據了解,本市還將探索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建立信用資訊共用機制和開展企業境外投資試點,並完善科技信貸、創業投資、多層次資本市場、科技保險、融資租賃等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
[專家解讀]
創新政府投入模式,用好“錢袋子”,科技金融不可或缺。本市將通過提高財政性資金的杠桿效應和導向作用,擴大戰略性新興産業創投引導基金規模,引導社會資本支援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推動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促進創新型經濟快速成長。
《意見》還提出支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擴容發展,推動北京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據悉,截至2014年8月,“新三板”掛牌企業總數達到1107家,比年初增加700多家。2014年1月至7月,本市企業海外並購共完成21起,佔全國海外並購案例總數的近四分之一。
亮點:構建“高精尖”
培育先導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産業
《意見》指出,實施《北京技術創新行動計劃(2014-2017年)》,堅持突出創新導向,加大科技創新儲備,積極培育先導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産業。圍繞城市可持續發展和重大民生需求,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和重大公益性技術,在破解城市發展難題的同時培育具有競爭力的産業。
構建“高精尖”的經濟結構,要積極創新戰略性新興産業支援機制,圍繞産業鏈部署創新鏈,形成若干産業鏈完整、規模效應明顯、特色鮮明的高端産業集群。要進一步完善産業轉型升級機制,實現高端引領、創新驅動、綠色發展。《意見》提出強化節能、節地、節水,以及人口、環境、技術、安全等産業准入標準,引導産業轉型升級,促進産業向中高端躍升。
《意見》進一步明確要積極培育和加快發展要素市場,強化北京技術市場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加快中國技術交易所、中國設計交易所等高端市場發展,促進技術、資本、人才等要素市場匯聚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使之成為首都乃至全國經濟轉型發展的強大驅動力。《意見》提出要充分發揮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北京國際科技産業博覽會、中國(北京)國際技術轉移大會等會展平臺要素聚集的作用,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改革。
[專家解讀]
目前,北京發展面臨着城市擁擠、資源緊缺、環境容量飽和等現實困境,也面臨着既要“瘦身”也要“健體”,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等可持續發展問題,如何發揮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受到關注。
知識經濟、總部經濟、服務經濟和綠色經濟是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重要內容。培育和發展高端要素市場,是首都優勢所在。2013年,本市技術合同成交額2851.2億元,佔全國近40%,技術市場對首都經濟增長貢獻率達到9.4%。北京已成為全國最大的技術商品、資訊集散地和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全市設計産業收入達1200多億元,從業人員20萬餘人,設計之都正成為首都城市形象的新名片。
北京將繼續推進以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支撐的服務業應用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和發展若干新型現代科技服務業態,促進服務業高端化發展。
亮點:全球視野
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
《意見》堅持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科技創新,提出進一步促進中國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和北京國家技術轉移集聚區集聚跨國技術轉移資源,建設有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技術轉移樞紐。加快推進國內外創新主體“引進來”“走出去”,引導國際知名企業在京設立研發中心和地區研發總部,鼓勵海外風險投資機構來京發展。支援有條件的創新主體積極開展境外技術和品牌收購等國際市場開拓活動,參與國際科技合作和全球産業競爭。
[專家解讀]
北京作為首都,建設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就必須從國家戰略的層面來認識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緊緊盯住世界科技革命的發展動態,緊緊抓住新一輪産業革命的重大機遇,要有更大胸懷、更大視野、更大合作推動跨國界、跨區域科技融合發展。
積極主動服務創新型國家建設,是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應承擔的責任。一方面服務國家科技重大戰略佈局,發揮中關村示範區先行先試優勢,積極爭取國家改革措施率先在京試點;另一方面着力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建立健全區域合作發展協調機制,優化區域分工和産業佈局,打造京津冀創新發展戰略高地。同時還要引導創新主體以聯合研發、技術輸出、標準創制、産業鏈協同等模式服務和輻射全國,增強首都科技對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産業轉型發展的貢獻。(童曙泉 吳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