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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協通過“菜籃子”建議案 外埠基地種菜執行與北京相同的規範

日期:2012-04-16 12:4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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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至12月,市政協經濟委員會聯合7個民主黨派北京市委和北京市工商聯,對怎樣讓百姓“菜籃子”貨足價穩開展了專題調研,並在2012年3月下旬形成了市政協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菜籃子”工程建設若干問題的建議案》提交給市政府,從13個方面提出了完善“菜籃子”工程的建議和意見,希望把事關千家萬戶的“菜籃子”工程建設成為實實在在的惠民工程。

  抓好“菜籃子”,既要建好菜園子,又要管好菜攤子,拓寬買菜的方式,讓老百姓更方便地買到更便宜的菜。通過走訪發現,除了批發市場、超市,本市還新建了一批外省市在京的蔬菜直營店,只要6個小時就能讓北京市民買到外地菜田裏剛剛採摘的新鮮蔬菜,品種齊全、價格實惠。這些直營店也成為了“菜籃子”工程的新探索。

  四大環節推動“菜籃子”建設

  “菜籃子”工程事關千萬百姓,一直是公眾關心的熱點,由市政協常委會審議並通過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菜籃子”工程建設若干問題的建議案》(以下簡稱“建議案”)及調研報告,從生産、流通、安全、保障等方面對加強“菜籃子”建設提出了建議。對此,記者採訪了市政協經濟委相關負責人和專家學者,對這些建議進行逐一解讀。

  生 産

  鼓勵本市企業租地種菜

  ●現狀

  北京的蔬菜自給率僅為28%,70%以上的農産品需要依賴外埠供應。本市提出“十二五”時期的蔬菜自給率要由目前的28%提高至35%,但受水資源短缺、土壤污染、勞動力成本高等因素影響,以通過大幅增加蔬菜種植面積來提高蔬菜自給率在本市恐難以持久。

  ●建議

  建議市委、市政府根據耕地、人口等變化情況,適時調整農産品自給率。一方面放在提高現有菜田的生産效率上;另一方面鼓勵本市大型龍頭企業、大型批發市場在北京周邊通過直接投資、合作協議等模式,建設一批高標準、穩固型、可控性強的安全農産品生産基地,以保證北京“菜籃子”供應需求。

  ●解讀

  市政協經濟委辦公室主任范和香介紹,目前北京與外地的蔬菜供給模式主要是三種,一是地方政府之間的合作,如北京在河北張家口建立了近60萬畝蔬菜生産基地;二是批發市場、大型超市、農産品集團到外地直接租地種植蔬菜供給北京;三是外地農産品公司在北京開直營店。“從調研情況來看,政府之間的合作能夠起到主導作用,但只能是保證大宗的農産品如大白菜、馬鈴薯等供給,對於一些購買量比較少的蔬菜品種的供給相對較少,而外地來京開直營店則需要比較多的政策扶持。因此,還是希望本市的大企業、大超市、大批發市場能夠走出去,到外地建立供應基地。”

  同時,調研組通過對本市大型超市的調研發現,超市直接建基地供應蔬菜能夠在檢測檢疫等安全方面做到統一規定,這樣能夠更有效率。

  流 通

  多建菜店市場降低成本

  ●現狀

  本市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佈局不夠合理,同時,農産品從批發市場到零售終端,收費項目多、流通成本高的問題依然存在。一些老舊社區原有配套的國有菜店、糧油店大部分被出租、轉租;新建社區缺乏農産品銷售配套用房。

  ●建議

  加快在東南五環外黑莊戶鄉新建一個大型綜合性農産品批發市場的步伐,並對回龍觀農産品批發市場進行升級改造,形成以新發地、黑莊戶、回龍觀三大批發市場為骨幹、其餘批發市場為補充的均衡發展新格局。大型連鎖超市與農業生産基地直接對接,鼓勵農業生産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社區菜市場直銷直供。組織一次對批發市場收費進行清理的專項行動,開設普通農産品市內配送綠色通道降低流通成本。

  用3年左右時間,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終端農貿市場、菜市場和社區菜店。並通過立法規定新建小區必須建設一定面積商業設施作為便民菜店用房,由政府收購並委託管理。

  ●解讀

  在范和香看來,要建好“菜籃子”工程關鍵在流通領域。首先,一級批發市場的佈局進行適當調整。通過調研發現,從京滬高速進京的農産品佔全市總量的四成以上,通過京開高速進京的只佔15.3%。進入本市的蔬菜一半以上都先進入新發地批發市場,再運往全市的次級市場,重復運輸致使成本增加。因此,建議案建議在東南五環外黑莊戶鄉新建一個大型綜合性農産品批發市場。

  其次,在運輸環節應該降低一些不必要的費用,主要是運輸費用,一般佔到了流通成本的一半左右。由於運輸農産品的貨車不讓進城,菜販商戶只能用麵包車運輸,裝載量少成本高,還經常被交管部門罰款。“雖然罰的是賣菜的,但實際是罰買菜的。”建議案因此建議,市內農産品配送應鼓勵採用符合地方標準的廂式貨車或冷藏保溫車,對符合條件的配送車輛配發鮮活農産品運輸統一標識和通行證,允許這些車輛白天在五環內配送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農産品,以杜絕人貨混裝麵包車的違法運營。參與調研的王天麟委員還提出,開設普通農産品市內配送的“綠色通道”,採用雙向免收通行費,以降低運輸成本。

  對於建議案提出的“批發市場收費專項清理行動”,范和香表示,農産品批發市場對於外來農産品要收取入門費、出門費、攤位費、攤位競標費、綜合服務費、稅費等,超市等零售終端扣點高、收貨扣重嚴重,這些成本多要計入銷售價格,最終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希望通過整治,能夠規範市場,減免一些不必要的費用。

  安 全

  外埠基地用北京標準種菜

  ●現狀

  2010年,全市菜田面積58萬畝,其中設施蔬菜面積為29.4萬畝,儘管全市仍有一定的耕地面積可擴大為菜田,但蔬菜種植面積的增加受水資源短缺、土壤污染、勞動力成本高等多種因素影響。北京與一些外地農産品基地建立了供應合作關係,但這種合作對土壤等涉及品質的因素關注不夠,進京農産品抽檢若發現問題,批發市場可能不會追究責任,導致“問題”農産品流入餐桌。

  ●建議

  建議案提出責成有關部門對本市土壤開展重金屬污染調查,加快外埠無公害農産品供應基地建設。同時,改進農産品檢測方式,加強政府檢測,完善監測體系。在全市性的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政府應設立派出機構和檢測站;在農貿市場和連鎖超市,應加大政府抽檢力度;嚴格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等。

  ●解讀

  按照農業部的統一要求,建議案建議在全市280萬畝種植蔬菜的菜田每150畝布設1個土壤監測點,並根據普查結果調整蔬菜生産佈局;儘快啟動農田土壤環境分級管理,提升農産品産地環境品質,保障農産品安全供應。據了解,目前本市土壤調查中並沒有重金屬污染的相關檢測項目。對於外埠基地,因為一般是雇傭當地農民進行種植,范和香表示,建議案希望能夠推動相關技術規範的制定。“對使用的種子、農藥、化肥等一系列操作流程進行規定限制,應當和北京本地農民的操作流程一致。”確保農産品品質符合要求。建議案還鼓勵基地農民重視農産品品質安全,市財政應拿出一定補貼資金用於對基地土壤進行檢測和農産品追溯體系的建立。

  在農産品流通環節,范和香介紹,建議案提出要嚴格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對進入北京的食用農産品逐步實行基地、集團和區域准入制度與退出制度。在准入環節,逐步推行四項准入方式,即按標準准入、檢驗檢疫准入、協議准入和檢測准入。在退出環節逐步推行協議退出、強制退出、限期追回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加強對被退出食品的監管。同時,加強農産品品質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四項准入方式各有側重,標準准入類似於國家3C標誌,就是由本市制定一個農産品標準,達到標準的就可以進入市場銷售。檢驗檢疫准入主要是針對進口農産品及肉類,協議准入主要是地方政府之間合作時採用,而檢測准入則是對蔬菜瓜果進行檢測抽查,合格就可以進入市場。”

  保 障

  建立農産品價格穩定專項資金

  ●現狀

  據統計,本市蔬菜種植80%以上是家庭小規模分散作業。這種方式生産效率低,抵禦自然災害及市場衝擊的能力較弱。蔬菜生産沒有直補和最低收購價格補貼。

  ●建議

  市、區(縣)政府應設立社區公益性農貿市場、社區菜店等農産品零售網點財政扶持資金,並儘快啟動新建小區規劃建設便民設施特別是便民菜店的立法工作。儘快建立農産品價格穩定專項資金,在農産品價格大幅波動期,對影響“菜籃子”的主要品種給予一定價格補貼,並對擴大的儲備品種給予一定補貼。

  ●解讀

  “其實在國外,不少國家如美國、日本都有類似的價格補貼制度。”范和香表示,日本在1966年就制定了《蔬菜生産銷售穩定法》,對菜價進行保證補貼,防止價格大起大落。“這次調研中,市僑聯就提出我們可以借鑒日本的做法,對消費量大、日常離不開的一些蔬菜品種如馬鈴薯、大白菜、洋蔥、番茄、白蘿蔔等以法律或法規形式進行價格控制。”

  連結

  日本《蔬菜生産銷售穩定法》

  日本《蔬菜生産銷售穩定法》的主要內容是:當某種蔬菜在某個季度的實際市場價格低於一個保證價格水準時,蔬菜供應穩定基金就會對指定蔬菜的生産提供價格補償。這種保證價格在每個主要蔬菜消費區單獨計算,計算公式是:保證價格等於該種蔬菜過去9年中的季度名義平均批發價的90%,然後用這個保證價格與該季度的實際市場平均價相減,再乘以每個生産者的裝船量,所得乘積的90%就是補償的數額。而那些消費量大的蔬菜,如洋蔥、甘藍、大白菜以及日本蘿蔔的生産者則可以得到全額補償。同時,對所有蔬菜來説,每單位補償額最多不應超過該種蔬菜歷史平均市場價格的35%。如果市場價格驟跌,導致每單位補償額超過35%水準線,則多出部分不予補償。(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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