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管部門解讀新交規 安全文明知識考試不收費 元旦起超速50%記12分
12月28日,本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詳細解讀了將於2013年1月1日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俗稱“123號令”)。據介紹,依據新規,駕照科目二考試由4項調整為5項,路考結束後還要進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部分違法項目記分分值有了更改,超速50%,一次記12分。
場地路考設手動攔車器
今後初學或增駕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大貨車、城市公交車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人在科目二考試中,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路、突發情況處置等科目訓練和考試。目前本市5家重點車型考試場地已全部建設完成,1月1日前全部投入使用。
本市交管部門已組織對全市科目二考場進行了全面改造,小型汽車駕駛人的考試項目取消移庫、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調整後,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為“訓練和考試均為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簡稱“坡起”)、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
全市各科目二考試場地增加體驗科目,如在曲線行駛科目上增加了遮光棚,模擬出入車庫等駕駛環境;在考試道路上增設手動攔車器,模擬出入車庫駕駛環境等。此外,在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考試科目旁增設了模擬車或模擬障礙物,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
科目三考試合格現場發駕照
新增加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主要是通過情景判斷、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複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交通事故救護常識、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等。
考試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置知識等。考試放在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後進行,不再另行收取考試費用。
目前,全市27家考試場試行科目三考試合格後,進行不少於半小時的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文明駕駛宣誓儀式後,現場核發駕駛證。對一些群眾因學習工作較忙即將達到駕駛准考證明有效期的,交管部門將通過發送溫馨提示短信、安排綠色通道,為學員儘快通過科目考試提供便利。
新規增5項違法行為
新增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違法行為3項,分別為: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無規定人員陪同的,未按規定粘貼、懸挂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誌的,未按規定申報變更資訊的。
新增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處罰違法行為2項,分別為: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駕駛機動車的,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
調整的記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對未懸掛號牌、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的,由6分提高到12分,闖紅燈由3分提高到6分,新增疲勞駕駛載客汽車、危險品運輸車記12分等記分項。
此外,對於普通小轎車而言,超速20%以下,記3分;超速20%以上50%以下,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侯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