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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人才”或“職介”參保者不必參加無業居民大病醫保

日期:2008-07-01 15:0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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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佈的《關於建立北京市城鎮勞動年齡內無業居民大病醫療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意味着本市47萬無業居民可以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了。近日,針對一些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存檔的自由職業者和個體戶對政策産生的疑問,市勞動保障局專門進行了解答。

  疑問:一些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存檔的人員表示,他們以前通過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參加醫療保險,繳費比較多,現在出臺了新政策,他們能否按無業人員參加保險,這樣個人繳的少了,他們是不是佔便宜呢?

  解答: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工作人員介紹,對於自由職業者和個體戶來説,是不同於無業人員的,他們有一定收入,所以勞動保障部門早已出臺政策,允許這部分人通過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參加醫療保險,其保障範圍和報銷比例都比剛剛推出的這個“無業大病醫療保險”要高一些(見表)。

  從表面看,自由職業者或個體戶通過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參保,繳納的保費稍高一些,每月約需繳100多元,而“無業大病醫療保險”每月只需繳50元,但從報銷比例和保障程度來説,前者住院加門診特殊病的報銷比例是85%以上,最高能報銷17萬,而後者的報銷比例為60%,最高能報銷7萬元,所以相比較還是前者好。

  此外,最關鍵的不同點是退休後的待遇,自由職業者和個體戶一旦退休,就可以和企事業單位退休職工一樣,享受相同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所報銷的比例幾乎達到95%,而無業人員在達到退休年齡後就歸入“一老”保險範疇了,住院後報銷比例為60%。

  所以,如果有的自由職業者或個體戶在新政策出臺後轉而參保“無業大病醫療保險”,是非常吃虧的。這些人還是應該通過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參保,按比例繳納保費,這樣得到的保障高,不能因小失大。

  疑問:一些無業人員表示,他們本來是沒有工作的,可為了得到醫療保障,他們通過一些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把檔案放到了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或挂靠到某單位,辦理了醫療保險,費用都是自己交。現在新政策恰好就是針對他們這些人出臺的,那麼,通過哪種方式參加醫療保險對他們更加有利呢?

  解答:醫保處工作人員介紹,有些人在有工作單位時,已經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參加了醫療保險,新政策出臺時恰好沒了工作,這時可以把檔案轉到街道而去參加“無業大病醫療保險”,這些人如考慮有可能很快就再就業,也可以選擇保障比較高的社會醫療保險參保方式,即繼續通過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參保。

  此外,有的無業人員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或其他方式已經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職介中心參加了醫療保險,這時可以繼續按原來的方式繳費參保,而不必要改參保新險種。

  建議:

  北京市勞動保障局醫保處建議,市民在勞動年齡內(女16歲—50歲,男16歲—60歲)根據自己的工作狀況分別參保三種不同的社會醫療保險:

 

 封頂線繳費方式繳納比例報銷範圍起付線報銷比例退休後待遇
有工作單位的在職職工17萬單位代為扣繳個人繳納:
月工資收入的2%加3元
單位繳納:
職工月工資收入的10%
住院加門診

門診1800元

住院1300元

門診
50%-70%
住院
比例85%以上
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約可達到95%
自由職業者和個體戶17萬自己繳納以社會平均工資的70%為基數,比例為7%。住院加門診特殊病1300元
85%以上退休後享受在職職工退休醫療保險待遇(同上)
無業人員7萬自己繳納個人每年600元
政府補貼100元
(享受低保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人免費)
住院加門診特殊病(門診特殊病是指: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1300元60%歸入“一老”大病醫療保險範疇(住院報銷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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