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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知識問答

日期:2009-08-04 11:0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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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麼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從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實施《北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京政發[2007]34號)。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本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區(縣)級統籌。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主要區別有哪些?

  兩者的立法層次不同。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區縣級方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全市統一的制度,實施範圍、繳費水準、待遇年齡、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等全市統一。

  養老金待遇組成不同。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完全由個人賬戶積累總額確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二部分組成。

  財政補貼的體現的方式不同。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補貼補在繳費期,參保農民當期看不到效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補貼補在領取期,直接用於發放基礎養老金,且基礎養老金水準較高,對農民更具吸引力。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適用範圍?

  具有本市農業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四、怎樣辦理參保手續?

  1、新參保的人員,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和應繳納的保險費到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續繳保險費的人員,持本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和應繳納的保險費到村委會辦理續繳手續。

  2、村委會負責收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填寫繳費明細表併為參保人員開具收款憑證,將收繳的保險費及相關材料及時上交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

  3、區縣農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的相關資料審核無誤後,為新參保人員制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10個工作日內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發放鄉鎮社保所,由鄉鎮社保所在10個工作日內發放到參保人員手中。

  續繳保險費的人員可在繳費的次月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到鄉鎮社保所登錄該次繳費記錄。

  五、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需要交多少錢?怎樣交?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實行按年繳納,每年的繳費時間為1月1日至12月20日。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應按照不低於上上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10%繳納當年的保險費;每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應按照不低於上一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10%,在4月1日至12月20日之間繳納當年的保險費;參保人員繳費時間最遲不超過達到領取年齡的當月。

  2、最低繳費標準為上一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10%,參保人員可根據經濟承受能力提高繳費標準。參保人員每年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的總額,不得低於本區縣的最低繳費標準。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區縣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發佈各區縣的最低繳費標準。

  六、什麼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區縣農保經辦機構負責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集體補助、其他收入及利息。

  個人賬戶在存儲期內參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實行分段計息,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從繳費的次月開始起息。存儲期內遇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6月30日以前調整時,個人賬戶從當年7月1日開始按新的利率計息;存儲期內遇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7月1日以後調整時,個人賬戶從次年1月1日開始按新的利率計息。半年內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多次調整的,按照最後一次調整的利率計息。

  七、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麼?

  (一)參保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次月起按月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1、《試行辦法》施行之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試行辦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滿45周歲、女已年滿40周歲的人員,每年按照規定的繳費標準不間斷繳費的。

  3、《試行辦法》施行之後,外埠遷入本市戶籍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二)參保人員達到領取年齡時繳費年限不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本人自願,可以延期繳費,最長延期繳費5年,累計繳費年限仍不符合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區縣最低繳費標準,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保險費的。

  八、如何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

  參保人員應在達到領取年齡前一個月,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戶口本、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領取養老金的申請,並對社保所提供的《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進行確認。符合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確認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不符合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確認是否延期繳費。不選擇延期繳費的人員,確認享受的一次性養老待遇。

  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在其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為其辦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手續,在指定的金融機構為其開立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並在每月15日前將其應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撥付到位。

  參保人員應在達到領取年齡時及時辦理申領手續,申領時間未超過6個月的,從其達到領取年齡的次月發放養老金;申領時間超過6個月的,從區縣農保經辦機構核準的次月開始按月發放養老待遇,基礎養老金不再補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標準為個人賬戶存儲額除以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計發月數。

  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包含哪幾部分?

  按月享受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準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實行分段計發。

  2004年7月1日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2008年1月1日前繳納的保險費按8.8%的計發系數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

  2004年7月1日之後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2008年1月1日前繳納的保險費按5%的計發系數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

  《試行辦法》施行之日起,參保人員繳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確定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

  2、基礎養老金標準

  基礎養老金標準全市統一,為每人每月280元,從2008年1月起施行。

  十、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如何銜接?

  自2008年1月1日前男已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農業戶籍人員在已享受養老金的同時享受基礎養老金。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仍按原標準領取養老金,待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次月開始享受基礎養老金。

  2008年1月1日前已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未達到領取年齡的人員,應繼續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併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試行辦法》施行之日前,已經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且女年滿55周歲以上人員,從《試行辦法》施行之日按月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十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如何銜接?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後轉居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參加農保的繳費,可按照相應年度城保的繳費基數和比例折算繳費年限;

  參加城保的農民工不符合領取條件,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規定將資金劃轉到本人所在區縣農保經辦機構,按農保規定享受待遇;參加城保滿1年的繳費,視同為新農保繳費1年的年限。

  已經按農保待遇領取養老金的城鎮戶籍人員,如果不享受其他的社會保前待遇,可以繼續享受農保待遇。

  已經按農保待遇領取養老金人員,條件發生變化,如又享受超轉人員生活補貼、公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等待遇的,不再享受基礎養老金。

  十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進行待遇調整?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基礎養老金的調整機制,具體調整方案由市勞動和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報市政府批准後後執行。

  十三、個人賬戶資金是否可以繼承?

  參保人無論是在繳費期還是在領取期死亡,其個人帳戶資金都可繼承,在繳費期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全部一次性退給法定繼承人和指定受益人;在領取期死亡的個人賬戶的剩餘資金一次性退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沒有法定繼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資金併入調劑金。

  十四、什麼情況下可以辦理保險關係的轉移?

  (一)參保人員戶口遷居外埠的,應將其保險關係連同繳納的保險費本息轉入遷入地的農保經辦機構。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將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全部資金一次性返還參保人。

  (二)參保人員戶口在本市區縣之間遷移的,由本人提出申請,遷出區縣農保經辦機構將其保險關係連同繳納的保險費本息轉入遷入區縣農保經辦機構;參保人員戶籍在區縣內遷移的,只轉移保險關係。

  十五、您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丟失怎麼辦?

  如果您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不慎丟失或損毀,可持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到鄉鎮社保所填寫繳費證補發申請表,由鄉鎮社保所到區(縣)農保經辦機構為您辦理補辦手續。

  十六、已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轉居後怎麼處理?

  已享受基礎養老金的人員,再享受建設徵地超轉人員生活補貼、工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等待遇的,從享受待遇的當月停發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資金一次性清退給參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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