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麼要制定《北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規範》?
答:由於長期以來,城市樓宇內産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三方之間的安全管理職責不清晰,存在應急處置能力嚴重不足等問題,城市樓宇已成為重特大事故的易發區域之一。為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有效遏制此類事故的發生,市安全生産監督局、市建委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規範》(試行)。
二、《北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規範》制定的依據和核心內容是什麼?
答:為加強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範。
核心內容是明確了樓宇內的産權單位、物業單位和使用單位三者的安全職責。
三、《北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規範》的適用範圍?
答:本市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産權單位、産權單位與使用單位在同一樓宇內或産權單位將樓宇出租給兩個以上使用單位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産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産管理,適用本規範。
四、居民小區是否也適用《北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規範》?
答:居民小區不適用。
五、城市樓宇發生事故有什麼特點?
答:由於城市樓宇人員密集,涉及單位數量多,從業人員眾多,極易發生群死群傷的事故,同時將帶來巨大的財産損失。
六、産權單位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答:産權單位主要職責是監督物業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投入,確保公共區域、消防設施、重要設施等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七、物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答:物業單位應當按照與産權單位簽訂合同的約定行使安全管理職責。負責開展日常檢查,對消防設施、重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會同産權單位制定樓宇總體的應急預案,具體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八、使用單位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答:服從産權單位和物業單位的管理,對使用行為負責。
九、産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三者之間的關係?
答:産權單位、物業單位:雙方主要是合同約定的關係,物業單位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併為此負責,産權單位負責監督。
物業單位和使用單位:物業單位負責對公共區域、消防設施、重要設施進行管理,包括應急演練和應急處置的管理,使用單位應服從管理。
十、樓宇的應急處置與以前相比有何變化?
答:以前的應急預案,都是樓宇內各個單位自己制定的,一旦發生事故,如果殃及其他單位,則沒有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規範明確各單位要制定自己的應急預案外,還要由産權單位和物業單位制定該樓宇的總體應急預案,以便於集中該樓宇內的應急救援人員和應急救援物資等,更好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十一、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由哪些部門來實施?市民發現安全隱患,向哪些部門反映?
答:産權單位、物業單位,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委)實施監督管理;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由使用單位的監管(管理)部門實施;消防局對樓宇的消防實施專項監管;安監局實施綜合監管。
市民發現樓宇存在安全隱患和問題,可以向安監局、建委、消防局等單位反映。具體來説,物業單位、産權單位的問題,向建委反映,使用單位的問題,屬哪個行業管理,向哪個行業反映,比如使用單位是商場的,向商務局反映;消防問題向消防局反映;安全生産方面的問題向安監局反映。
十二、為推動《北京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規範》的落實,市安監局將採取什麼措施?
答:廣泛宣傳,借助各種新聞媒體,對《規範》意義、內容等進行報道,讓廣大市民及單位熟知《規範》;開展安全生産檢查活動,摸清全市樓宇內生産經營單位對《規範》的知曉和執行情況;三是與建委、消防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活動,推動規範的落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