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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辦法》解讀

日期:2007-08-29 13:18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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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近日,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防教育辦公室負責同志就《辦法》實施中大家普遍關注的問題,回答了媒體提問。

  問:我市在1993年頒佈了《北京市國防教育條例》,現在又審議通過了《辦法》,請問是基於什麼考慮?

  答:《辦法》是對《北京市國防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全面修訂,起草《辦法》主要是基於四點考慮的。一是維護法制統一,落實上位法和新時期國防建設方針政策的需要。1993年《條例》頒佈後,國家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與加強國防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2001年4月,國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為維護法制統一,體現上位法精神,必須對《條例》中與上位法不一致的內容進行修訂。二是着眼安全形勢發展,維護首都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北京是國家首都,是一級防空城市。強化市民的國防觀念對維護首都的改革發展穩定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因此,必須從首都的特殊地位出發,提出一些既符合北京實際,又具有前瞻性的國防教育新舉措,打牢市民愛國擁軍的思想根基。三是總結多年來我市國防教育成功經驗,解決國防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突出矛盾的需要。長期以來,全市各級在開展國防教育實踐中,總結形成了一大批有益的經驗和做法。同時,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也逐漸浮現。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總結推廣經驗,解決突出矛盾已成為我市國防教育工作的現實需要。四是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提升國防教育整體水準的需要。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和一些重要城市都十分重視國防教育,積累了一些非常成熟的經驗,我國其他省區市的國防教育工作也有許多做法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有必要將他人有益經驗轉化為自己的工作方法,改進和推動我市國防教育的深入發展。

  問:在《辦法》頒佈之際,請介紹一下近幾年來我市國防教育的開展情況。

  答:多年來,我市的國防教育一直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呈現出組織有力、活動經常、保障到位的良好態勢。市國防教育辦公室由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和衛戍區政治部組成,各區縣也都成立了由宣傳、教育、人武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國防教育辦公室,全市上下形成了黨政軍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各條戰線齊抓共管的組織領導網路,為國防教育的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近年來,我們先後組織了“百萬市民做一日軍人”、“國防教育進校園”、“首都全民國防教育日”等系列主題活動,一年一個主題,一年一種形式。賈慶林、劉淇、曹剛川、遲浩田等領導同志與市民一同參加,在全市乃至全國引起了極大反響。在教育保障方面,市、區(縣)堅持把國防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給予大力支援;全市先後命名了19家國防教育基地,年均接待參觀1000多萬人次;市國防教育辦公室編寫下發了《首都全民國防教育讀本》和《築成我們新的長城》等教材,豐富了教育內容;組織國防大學、軍事科學院和空軍指揮學院等單位的專家教授成立了國防教育講師團,定期巡迴授課,駐京部隊每年派出優秀幹部戰士幫助學校軍訓和擔任校外輔導員;朝陽、通州、房山等區縣把國防教育場所納入城市建設整體規劃,在全國率先建設了國防教育社區、國防教育街和國防教育主題公園,為國防教育的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問:《辦法》對我市國防教育的領導體制進行了怎樣的規定?

  答:我市曾設立國防教育領導小組和國防教育委員會,組織、指導全市的國防教育工作。2003年,參照國家有關機構的設置,撤銷國防教育委員會,將其職能劃歸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增設的國防教育辦公室履行。《辦法》明確了我市國防教育的領導體制:本市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國防教育工作,並將國防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單位開展國防教育和公民接受國防教育創造條件。市和區縣國防教育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國防教育工作。各級國防教育辦公室作為政府國防教育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法規明確的職責,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營造濃厚的國防教育氛圍,推進我市國防教育穩步發展,力爭走在全國的前列。

  問:《辦法》細化了哪些部門的職責?

  答:根據國防教育法“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辦法》針對學生、國家工作人員、民兵和預備役人員這三類國防教育重點對象,細化了相關部門的職責: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國防教育工作;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本市國家機關的國防教育工作;兵役機關負責所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國防教育工作和學校、本市國家機關以外的單位和人員的國防教育工作。此外,《辦法》還明確了民防民政、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主管部門和工會、共産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社會團體的國防教育職責。《辦法》對國防教育相關部門職責的規定,構建了國防教育完整的組織管理體系,既落實了上位法的規定,又有創新發展,為我市國防教育的持久健康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問:《辦法》是怎樣規範學校國防教育的?

  答:學校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辦法》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實際,分類規定了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國防教育的形式和要求,在某些方面細化了國防教育法的原則規定。如《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學校開展國防教育應當建立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預案”,就是針對學校國防教育存在的安全隱患,強調了學校在國防教育工作中的安全責任,明確了安全措施,消除了家長和社會普遍存在的對學生接受國防教育安全問題的擔憂。

  問:《辦法》在加大輿論宣傳力度方面有哪些規定?

  答:國防教育屬於社會教育範疇,營造教育氛圍,加強輿論引導,是強化教育效果的有效途徑。《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北京日報、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北京電視台、首都之窗網站等媒體,應當開設欄目或者製作節目,普及國防教育知識。我市的新聞媒體力量強、影響大,以法規的形式明確其國防教育職責,督促其抓好工作落實,對於我市的國防教育工作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問:《辦法》在教育保障方面明確了哪些措施?

  答:針對以往國防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保障標準不統一,保障措施不完善等問題,《辦法》在“國防教育保障”一章中,從人、財、物、場所、制度等方面明確了國防教育的保障措施。在經費保障方面,規定市和區縣政府要將國防教育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工作需要。負有國防教育職責的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也要在本部門、本單位的預算經費內列支國防教育經費。在師資保障方面,主要是規定了國防教育教員的選拔、培訓、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加大了師資保障力度。在教材保障方面,規定國防教育辦公室會同教育、人事、兵役、民防和保密等部門,根據不同的教育對象和教育需要,組織編寫有關教材。在場所保障方面,明確了市和區縣政府在規劃、建設和管理國防教育基地工作中的職責,規定了國防教育基地的開放辦法。在建立健全考核監督和獎勵機制方面,《辦法》明確,國防教育辦公室應當制定國防教育工作考核辦法,對負有國防教育職責的部門進行考核,用統一的標準檢驗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成效。同時,要求負有國防教育職責的部門建立國防教育責任制,落實國防教育工作。本市對在國防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問:如何抓好《辦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

  答:主要是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精心籌劃,切實組織好《辦法》的宣傳教育。各級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以刊登播發《辦法》全文、轉載領導講話、播放電視專題片、開闢網上論壇、徵文等方式,全面宣傳《辦法》,掀起教育高潮。要結合慶祝建軍80周年和“全民國防教育日”等時機,集中開展好《辦法》的普及教育活動。要把《辦法》及時納入領導幹部的理論學習計劃和黨校培訓、學生軍事課、民兵預備役人員政治教育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教育內容,組織好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二是結合實際,制定完善落實法規的政策規定。各級要按照《辦法》明確的職責要求,研究制定本區(縣)、本部門貫徹落實的規定措施,對已有的政策規定進行調整完善,建立與法規配套的制度體系。三是加強指導,確保《辦法》落到實處。市國防教育辦公室將組織人員對相關單位和部門的法規傳達學習、貫徹落實等情況進行跟蹤指導,幫助強化組織建設、制定工作計劃、落實保障措施,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存在問題。2008年,市國防教育辦公室將與市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等單位組成執法檢查組,檢查調研各單位、各部門的落實情況,推進我市國防教育的深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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